号: cxs023-/2023-0324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3-24
发布机构: 楚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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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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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 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政办通〔2011〕136号),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楚雄市公安局下属主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行政执法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交通警卫工作,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

3.指导、监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4.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

5.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6.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交通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保障中队(办公室)、事故处理中队、车管业务中队(楚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办公室)、交通科技与设施中队、法制宣传中队、特勤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七中队、八中队。内设机构自2011年市政府确定后,就未做调整和变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以坚决打赢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攻坚行动为主线,持续深化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中心工作,着力强化综合治理、精准防控、科技应用、便民服务、高效保障,坚决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一是坚持政治建警,进一步加强党对公安交管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突出重点工作,推动“减量控大”争先进位。认真抓好《楚雄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实施方案》落地见效,着力破解全市交通安全管理难题。纵深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波次行动,力争楚雄市排名进入全州第二梯队。三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两节”、春运等重要节点道路交通安保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健全指挥调度和圈层防控体系,开展波次统一行动和系列专项整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四是推出便民举措,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举措。坚持民意引领,落实落细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各项部署,创新推出便民利企联合办、上门办、优先办、多警办、一门办、延时办、便捷办新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五是抓强队伍建设,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交管铁军。巩固拓展党建队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成果,不断提高政治“三力”,确保“三个绝对”,着力锻造一支能够适应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要求、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交管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 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8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21辆,实有车辆2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5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52.89万元,政府性基金9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 加156.61万元,增长5.60%,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整了基本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退休人员增 加等,所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度增 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26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财政压缩支出,减少了预算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52.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52.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52.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 加增加156.61万元,增长5.60%,增 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整了基本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退休人员增 加等,所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度增 加;政府基金收入减少26万元,下降2.81%,减少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财政压缩支出,减少了预算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52.8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5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1.51万元,与上年2646.28万元对比,增 加增加135.23万元,增长5.11%,增 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整了基本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退休人员增 加等,所以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071.38万元,与上年1049万元对比,增 加22.38万元,增长2.13%,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职业年金记实资金调整在项目支出核算,增加了项目经费;二是2023年遗属生活补助费调整在项目支出核算,增加了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201 行政运行:2315.8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在编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040220 执法办案:12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消耗性支出和为执法办案活动提供支持服务的执法办案业务用房的购置、租赁及执法办案警用装备设备的购置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62.4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8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5.5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2.8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73.7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1.5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缴纳的大病保险费用;

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交通设施维护费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127.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固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与上年3695.28万元相比增加支出157.61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基本工资调标,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二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三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三是2022年新增3名退休人员,增加了离退休经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8.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8万元,较上年40.08万元相比,减少10万元,下降24.9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8万元,较上年0.08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12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下降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 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下降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

下降原因为大队加强车辆管理,对车辆燃油、修理都严格审批。车辆燃油费按核定数量月末只补齐不够数额,不进行累加。车辆修理实行定点维修,由专人负责审核维修项目及金额。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0.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2.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6.41万元,与上年1014.3万元对比,减少407.89万元,下降41%。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交通辅警经费调整在其他工资福利内列支,造成机关运行经费与2022年对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879.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52万元,固定资产148.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00万元,无形资产69.5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5.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23.9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1万元;资产使用收入2.8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598.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8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72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