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十一、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政办通〔2011〕136号),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楚雄市公安局下属主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行政执法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交通警卫工作,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
3.指导、监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4.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
5.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6.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交通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设14个机构(副科级),包括:指挥保障中队(办公室)、事故处理中队、车管业务中队(楚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办公室)、交通科技与设施中队、法制宣传中队、特勤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七中队、八中队。内设机构自2011年市政府确定后,就未做调整和变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清除源头隐患,全力开展事故预防。巩固拓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综合工作通报制度形成机制,完善源头隐患清零制度,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交通事故多发、隐患点段进行分类分责、积极整改,确保事故多发地点交通安全隐患按时保质治理完成。强力推进农村安全防控,深化警保合作,大力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APP应用。2020年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5345起,造成66人死亡(含7日后死亡事故)、2486人受伤,同比事故总起数上升(579起)12.15%、死亡人数上升(17人)34.69%、受伤人数上升(233人)10.34%。
2.持续推进交通秩序整治,提升交通治理效能。坚持严执法、强管理、治乱象,持续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周末夜查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除隐患、防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和“逢五”、“逢十”统一行动。加强普通国省道管控。优化勤务部署,加强路面执法,重点路段路面秩序整治,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完善常态化的路面执法模式。2020年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59242起,其中酒驾167起、无证驾驶1593起,追究刑事责任164起、行政拘留88起、吊销机动车驾驶证64本。
3.持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强化城区交通管理。深化城市交通文明提升行动。以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载体,建立城市文明交通治理常态化机制,与相关部门构建联勤联动工作机制。2020年共安装中央隔离设施、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隔离设施11000米,交通信号灯1套,电子警察2套,增设交通标志200块,更新交通标线7000米。
4.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文明交通素质。与移动公司联合开发“楚雄市交警现场警示教育平台”微信小程序,对违法的行人、非机动车骑行人员开展3至5分钟扫码警示教育学习、考试,通过交通安全知识“补课”的方式以学促管,学罚结合,着力破解“处罚难”问题,努力提升管理社会效果。充分发挥广播、电台、微信、微博宣传优势,进一步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群体组织开展系列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的曝光警示力度,最大限度提升交通安全理念的覆盖面,形成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2020年共公开曝光交通违法120期,曝光驾驶人13587人;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1200次,87600人参加劝导活动,现场劝导交通违法行为3214起;通过报刊、电台、电视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QQ群、电子显示屏、互联网等媒介,节日节点发布“两公布一提示”52条,发布交通安全提示687条,发放宣传资料56000份,宣传光碟3000张,受教育人数达180000余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 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 2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21辆,实有车辆1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4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46.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18.35万元,上升27.95%,主要原因是2020年以前项目经费作为当年追加经费,2021年将项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公开,导致预算收入比上年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746.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46.2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46.25万元(本级财力3746.2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18.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以前项目经费作为当年追加经费,2021年将项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导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提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746.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74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8.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9.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退休5人,所以2021年预算支出比2020年减少;项目支出10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以前项目经费作为当年追加经费,2021年将项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导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提高。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40201行政运行:2283.96万元;2040220执法办案:1058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4.5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67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0.8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9.69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02.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部门预算支出374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8.25万元,项目支出1058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342.60万元;30102津贴补贴:735.03万元;30103奖金:220.5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67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6.88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69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7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02.50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19.08万元;30201办公费:6.5万元;30205水费:1.52万元;30206电费:3.9万元;30207邮电费:1.8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18万元;30211差旅费:1.78万元;30213维修(护)费:0.8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08万元;30228工会经费:16.51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81.44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36万元;30302退休费:43.68万元;30305生活补助:3.17万元。
项目支出1058万元,其中:30202印刷费:8.4万元;30211差旅费:5.39万元;30213维修(护)费:7.11万元;30214租赁费:76.74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92.85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60.65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5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2万元;31003专用设备购置:734.93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本单位2021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2021年未有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7.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4.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2.7万元,较上年增加72.62万元,增长907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8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12人次。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2.7万元,较上年增加7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7万元,较上年增加72.7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在项目支出的业务费进行预算,2020年预算公开只公开基本支出预算,未公开项目支出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公开将项目支出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行公开,导致较上年有所增加。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城市交通设施建设经费。通过强化执法管理、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功能运用、广泛开展宣传,继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民交通出行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暨城市交通秩序管控力度。
2. 市级保障业务补助经费。提升公安机关办案水平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5.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4.69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6.5万元;30205水费:1.52万元;30206电费:3.9万元;30207邮电费:1.8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18万元;30211差旅费:1.78万元;30213维修(护)费:0.8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08万元;30228工会经费:16.51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81.44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6万元,下降1.12%,主要原因是2020年退休5人,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2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058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058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
2021年,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十一、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1.城市交通设施建设经费。
2.市级保障业务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专项资金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四)项目基本概况
落实分类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水平。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高位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有力推进文明交通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五) 项目实施内容
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从源头上及时、有效地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继续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分析预警机制,切实增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切实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努力形成“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风尚。综合运用科技管控和警力巡逻方式,加强重点路段路面秩序整治,严厉打击酒驾、套牌、超员、超速、超载、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持强大震慑。
(六) 资金安排情况
1. 城市交通设施建设经费935.42万元。
2.市级保障业务补助经费132万元。
(七) 项目实施计划
进一步加大交通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治 “除患治乱”。加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公开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平安”系列整治、 区域联合整治、集中统一夜查、重点车辆整治等统一行动,把警力压到路面,严厉打击酒驾、套牌、超员、超速、超载、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持强大震慑。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东南片区交通信号及科技管控设施进一步完善。
(八)项目实施成效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暨城市交通秩序管控力度。充分发挥道路科技管控的优势,通过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停车秩序管理、重点路口交通秩序整治、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交通科技手段应用”五个提升行动,使城市交通最突出的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礼让行人的文明意识得到明显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有力推进文明交通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第二部分 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