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张子健书记关于“幸福调解”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求,以社区警务室“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精细化服务”为目标,将社区警务工作深度嵌入基层网格化治理,构建“警务工作融入社区、治安防控建于社区、平安和谐稳于社区”的良性治理生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新突破。
一、高位统筹聚合力,压实责任明方向。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社区警务室建设,周增先副市长多次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社区警务室建设工作。11月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兴贵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打造“幸福调解”楚雄模式工作推进会上,对鹿城、东瓜、彝海、紫溪4个乡镇(街道办)37个社区警务室建设作出安排部署,明确4个乡镇(街道办)党工委书记、37个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将社区警务工作由“部门行动”提升为“廉政工程”、由“单兵行动”提升为“合成作战”高位推动。
二、督导推动抓落实,精准指导提质效。为确保按期完成标准化社区警务室建设目标,11月12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市公安局组成3个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4个乡镇(街道办)37个社区督办推动,开展以社区警务室建设“研究部署、规划计划、保障措施、进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实地督导,针对社区警务室建设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督导组以“督查+指导”“督促+帮扶”的模式,给予现场提供专业指导,帮助社区优化设计方案,从警务室功能布局、标识规范、制度建设、装备配备等业务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对警务室建设推进缓慢、工作严重滞后的社区发出《交办白单》,明确整改时限,倒逼责任落实,确保警务室建设工作按时限完成。
三、凝心聚力抓攻坚,分类分层施策推进。楚雄市公安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社区警务室建设部署要求,认真研究推进措施,制定《楚雄市公安派出所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规范》,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党政统筹、部门联动,强力推进社区警务室建设。通过市委、市政府部署推动、下沉督办推进和灵活的基层实践,各乡镇(街道办)、社区的共同发力,社区警务室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已建成“功能齐全、标识统一、制度完善、装备到位”,具备正常开展户籍咨询、纠纷调解、安全宣传等警务服务的标准化警务室12个,正在建设中5个,计划推动建设27个,争取在短时间内实现社区警务室建设“全覆盖”。
下步,楚雄市公安局将以社区警务室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化“枫桥经验”楚雄实践,推动社区警务与“幸福调解”深度融合,让社区警务室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服务群众的前沿窗口”,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