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机动车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及规范非机动车行驶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整治机动车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及规范非机动车行驶工作基本情况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但受限于城市路网建设滞后、功能配套不完善、路网设计不合理、基础设施薄弱等因素,城区机动车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及非机动车不文明行驶行为等现象日益突出。为全面整治城区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楚雄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常态长效开展交通秩序综合大整治,重点对乱停乱放、机非混行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目前已取得阶段成效。
二、具体办理落实情况
(一)关于“强化执法力度与巡逻管控”的意见建议。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今年来,楚雄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分区域、分时段加强路面巡查管控,每日7:15—8:30、11:30—12:30、13:30—14:30、17:30—18:30四个高峰时段,安排交管警力到城区55个交通流节点开展路口秩序疏导。同时紧盯上下班高峰、人车流量大时段,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点,重点加大对机动车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机非混行、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骑行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在人行道骑行电动自行车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也加大了违停治理力度,在落实“首违不罚”要求的前提下,加大巡逻提醒、违停纠正力度,对屡劝不听、随意乱停乱放车辆进行处罚,净化了路面停车秩序。
(二)关于“完善交通设施建设”的意见建议。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2025年来,结合“强州府”行动有关要求,楚雄市公安交管部门完成城区13条主干道、27个重点路口和4个重要点段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更新、补充和替换,目前已施化标线1.52万余平方米、15.48万余米,撤除清理140个防撞墩、更新安装120根防撞柱,完成2个重点路口信号控制系统建设。同时联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开展城区道路中央隔离栏、机非隔离栏设置开口情况实地踏勘评估,调整了鹿城南路和阳光大道中央隔离栏、封闭人行横道,扩充加长了雄宝路云荫寺路段外的中央隔离栏,取消了雄宝路和阳光大道至铜鼓路部分机非隔离栏,截止目前调整、维护和补充交通隔离设施18620米,更换隔离设施底座911个,更新安全岛护栏导向标志300米。
(三)关于“加强宣传教育”的意见建议。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楚雄市公安交管部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的开展,通过电视、广播、网站等各种媒体,推送安全出行提示信息、播放典型事故案例、曝光违法违规重点车辆及企业,最大限度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驾乘、文明交通意识。同时针对性加强非机动车交通安全交管,督促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七月配齐8500辆左右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上线解锁头盔并正常佩戴才能骑行的程序。开发“一盔一带”现场警示教育小程序,目前正在加紧完善功能,上线后可实现轻微交通违法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现场参加问答及签订安全承诺。
(四)关于“建立监督举报机制”的意见建议。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鼓励广大市民通过12345热线、信访、网络问政等渠道对交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依托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以及智能行车记录仪等便捷途径接受群众举报。公安交管部门对市民提供的交通违法线索、图片、视频等迅速核查、依法依规处理,核实情况、处理结果及时告知线索提供人,确保每一条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您提出的对交通违法举报进行一定奖励的建议,因交通违法无法纳入公安机关违法犯罪有奖举报犯罪,加之财力有限,目前暂不具备落实条件。
(五)关于“优化停车资源配置”的意见建议。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前期,公安交管、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教育体育等部门,对城区停车泊位建设、停车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研究,拿出了在停车需求突出、条件合适、地点合理部位新建公共停车场的方案和计划,将逐步争取资金项目组织实施。在现有条件下,楚雄市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挖掘存量停车资源,推行“有偿错时共享”措施,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高峰时段向社会开放停车资源,引导商用停车场、个人停车设施全天对外开放,在有条件的校园外路段划设公交车、私家车、两轮车和步行接送学生区域,缓解“停车难”问题。
三、下步工作
下步,楚雄市公安交管部门将认真学习借鉴全国各地城市交通管理先进经验,缓解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堵点、乱点”问题,加大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和查缉力度,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楚雄市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理解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