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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3-/2023-0907007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07-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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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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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楚雄市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管理”的提案,已经交由楚雄市公安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2年5月底,楚雄市机动车保有量达23.92万余辆,机动车驾驶人24.33万余人,全市建成区面积55.1平方公里,城区内道路总里程297.1千米,其余9县车辆及昆明等地车辆在城区通行,导致停车泊位资源远不能满足停车需要,在城区主干道及居住圈、学校圈、医院圈、繁华商圈及客运站、旅游景点、市场周边区域路段,供需矛盾更为突出,停车难也导致乱停乱放问题突出。

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缓解停车难问题,整治乱停乱放问题,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楚雄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于2021年12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的通告》,整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力量组建联合执法组,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开展专项整治。

针对您提出的提升“管理温度”的建议,前期联合执法组已建立相关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依据、把握界限,做到规范严谨、公正文明。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加强文明执法培训,实施人性化执法,耐心细致答疑解惑,依法依规处理处置。同时进一步加大规范停车宣传引导,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说法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微信公众号、鹿城信息港、楚雄网等新闻媒体开设违停行为曝光台,每天对违停处罚行为予以曝光,通过正向引导与警示曝光双向着力,增强群众规范停车意识,也为后续管理打好“预防针”。

从2020年8月12日开始,多个执法组启动道路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加大重点时段、路段常态巡逻值守模式,对城区违停车辆巡查监管,对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医院、学校周边、娱乐场所周边等重点路段内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堵塞消防通道、碾压、占用盲道等违法停车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清理。同时坚持好宣传劝导、纠正规范、锁定或拖移处罚渐管理措施,即对当事人在现场的,耐心劝其驶离,当事人不在现场的,通过扩音喇叭等方式进行口头提醒警告2次,如提醒警告还不驶离或者车主一定时间内未到现场处理的,对乱停乱放行为进行取证并锁定,同步悬挂警戒带、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提示车主限期到违停处罚大厅接受处罚。如车辆锁定后当事人赶到现场的,执法人员告知处罚依据、执法流程,接受处罚后3分钟下达解锁指令,执法人员30分钟内解锁。对违规停放在公交车站、消防通道、严重影响交通等城市道路的违规停放车辆,在锁定4小时内未到违停处罚大厅接受处罚的,依法进行拖移处罚。当事人到违停处罚大厅接受处罚、缴纳罚款时,统一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云南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执法人员再次对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处罚依据和执法流程。2020年8月12日至今,共整治违停锁定机动车27974辆,拖移机动车140辆,拖移非机动车1923辆。在实际工作中,因车辆违停处罚缴款系统功能单一,不支持移动端、PC互联网业务处理,没有短信提醒告知等功能,无法提供便捷的违停处罚服务,尽管群众对乱停乱放车辆治理的共识相对统一,但对执法管理方式的认同度不高。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步,我们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和执法队伍培训学习力度,深入学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坚持服务为先,管罚并重的原则,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模式,借助新闻媒体,突出重点人群、重点时段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和规范停车意识,同时积极协调城乡投公司在大街小巷、居民小区科学施划停车位,设置禁停标志。

最后,感谢您对楚雄市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理解支持,同时希望您提出更多更好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楚雄市公安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