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楚雄市团结路和青龙路交叉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的提案,已交楚雄市公安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在团结路和青龙路交叉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减速带或限速标志的建议,因目前团结路与青龙路交叉路口已经设置了中央隔离栏,安装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违法停车抓拍系统,路口渠化了人行横道线,暂不适宜再安装交通信号系统。同时该路段已设置道路限速标志,不建议再安装减速带,安装减速带将会给周边居民带来严重的噪音影响,且对手把式车辆带来行驶安全隐患。
针对此路口人行横道线每天在北浦中学、北浦小学上下学时横过道路的行人增多造成短时拥堵的问题,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次联合住建部门实地踏勘,初步拟定计划在该路段建设人行天桥,缓解横过道路行人拥挤问题。同时,结合北浦中学将在团结路建设学校正大门的情况,学校正大门建设期间或建设完成后,该路段的交安基础设施和人力疏导指挥将根据实际情况作优化调整。在该路段人行天桥建成之前,公安交警部门将增加警力加大队该路口、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与指挥疏导,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最后,感谢您对楚雄市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理解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楚雄市公安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