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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209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楚雄州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公交车站点管理的提案,已交楚雄市公安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城区道路通行能力,针对社会车辆随意停放,占用公交车站(点),造成公交车停驶难,市民上下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楚雄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着力开展专项治理。
首先,在城区公交站点周边设立禁止停车警示标志,通过路面宣传、进企业宣传、媒体宣传等方式告知社会公众机动车占用公交车站停车,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给群众带来交通安全隐患,与驾校、车管所配合,在考领驾驶证、证件换发等环节,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考试、现场教学等方式,提高驾驶员文明驾驶的意识。在交通违法处理环节,通过处罚加教育的方式,告知驾驶人员违停占用公交车站点的危害,保障公交车的优先通行权,共同维护公交车站点交通秩序。
其次,早、中、晚高峰时段组织警力对城区各公交车站点进行密集巡查,严厉整治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公交站点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在巡查过程中,对较轻的违法行为给予现场口头教育并劝离,对拒不配合执法的机动车驾驶员,实行拖车清障处理,并给予驾驶员相应的处罚;加强科技手段的运用,通过在城区主要路段、路口、公交车站点附近安装电子警察和电子监控系统,对违法占用公交站点的车辆进行抓拍并处罚。
最后,您提出的利用“一部手机治理通”综合治理的建议,因目前“一部手机治理通”平台数据暂无法与公安交警平台数据对接,故暂时无法利用。下步工作中,楚雄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请示汇报,探索利用的方式及途径。
民进楚雄州委,非常感谢你们对楚雄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关注交管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