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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3/2026-00024 信息分类: 公安
发文日期: 2026-05-28
发布机构: 楚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公安局关于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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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公安局关于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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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楚雄城区街道设置中央隔离栏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楚雄市鹿城镇航空路与北浦路交叉口(红绿灯路口)至龙川江桥头(州税务局)路段,的确存在高峰期交通拥堵及安全隐患的问题。前期,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建议内容组织了实地踏勘,该路段两侧商铺、居民小区较为集中,行人过街需求较大,在北浦中学上放学时段,路段人车流量大、矛盾突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经实地评估,公安交管部门认为在该路段设置中央隔离栏能有效解决行人横穿马路、车辆随意掉头等问题,对于规范路段人车秩序、缓解人车矛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您的建议十分科学,措施非常可行。前期,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协商研究,推动楚雄市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道路交通隔离设施投资建设方)按程序立项报审,待程序完成、手续完备后,将组织实施该路段的中央隔离栏建设。

下步,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巩固要求,常态摸排城区路口车道渠划、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完善及运行情况,及时对设施不健全、设计不科学、运行不人性化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进行更新补齐和调整优化,最大限度为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楚雄市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理解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