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自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楚姚路岔村委会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楚姚路(永金高速)楚雄北收费站至元双公路连接线(以下简称联络线)属楚姚高速配套工程,联络线岔村委会路口处路段道路为双向四车道,两路肩、中心设置有绿化隔离带,两侧安装有钢制防撞护栏。
针对您提出的在楚姚路岔村委会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经实地查看和研究,暂不可行。该联络线是永金高速的一部分,产权属于云南省交投集团,新增交通信号灯等设施需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逐级报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要求市交通运输部门实地查看,认为与该岔口相距不到900米的联络线与元双路交叉口已设置红绿灯,按照相关标准,该岔口不能再设置红绿灯,即便设置红绿灯也会造成新的交通安全隐患,故该建议暂不可行。
为整治联络线到兴隆村委会岔口的交通安全隐患,楚雄市公安局交警交警大队结合前期工作,已在车道分界线上放置反光锥筒,取在该路段来车方向两侧路段各划设了80余米震动减速带,安装2块限速标志牌、4盏警示灯、3块警示标牌和3块路口标志牌。
下步,楚雄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及时调整勤务模式,加强路面巡逻管控,继续做好路段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和上报,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楚雄市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理解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