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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兴春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优化完善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源头治理机制的建议,已交楚雄市公安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城市交通发展迅猛,城市道路、机动车、交通参与者不断增加,城市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满足道路交通的发展需求,按照重点治理、稳步推进的治理思路,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着力探索交通组织优化措施,结合本地实际,重点治理事故隐患点段,有序推进交通乱点整治,提升我市城市交通治理水平。一是针对楚雄城区新建的道路及路口进行了多次的实地踏勘和调研,对新增城区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等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不完善的,交警大队做出了相应的建设规划和意见,并已报市人民政府和住建等相关部门,努力争取逐步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二是对城区交通信号灯不科学、设置不规范和交通标志标线配套不全、模糊不清、交通设施破损等问题进行专项排查清理,聘请专家和专业人员对城区的交通状况和特点以及路网结构、交通信号灯进行了分析和调研,优化道路标志标线,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共同实地踏勘,专题研究,进一步优化道路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加强交通管理规划,排查隐患。四是继续加强与住建、城管及城乡投集团公司协作,深化停车泊位施划工程,合理规划停车泊位,在满足广大市民停车需求的情况下有效减少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切实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出行条件,推动破解“停车难”,治理“停车乱”。
道路交通协同共治、综合治理工作,一直以来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发挥主力军作用,完善健全城市交通综合治理协同共治机制,不断推进我市城市交通治理能力。在市委、市政府统筹下,住建部门、城管部门、公安交警等部门密切协作,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专项工作综合治理等机制,已形成我市大交通管理工作格局,不断推进我市城市交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
李兴春代表,非常感谢你对楚雄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能一如既往地关注交管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