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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印章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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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发〔2022〕35号),《楚雄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委托书》和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要求,需将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能,委托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履行,为持续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履行好行政执法工作职责,自2023年2月1日起,正式启用“楚雄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

附件:楚雄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印模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