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下简称“两违四乱”)问题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规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楚雄市交通运输领域“两违四乱”及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履行协作手续或者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远洋捕捞”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等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将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罚款与绩效考核挂钩,直接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收入指标;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由市场主体设置执法监控设备并由市场主体承担或者分摊设置费用、直接或者间接收取罚款;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三)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或者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者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等问题。
(四)乱罚款问题。无处罚依据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罚款,不执行国务院已取消罚款事项的决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等问题。
(五)乱检查问题。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持法定证件实施行政检查,无法定依据实施检查,下达检查指标,重复检查等问题。
(六)乱查封问题。委托实施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超过法定期限查封,未妥善保管或者使用、损毁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具备法定情形仍不作出解除查封决定等问题。
(七)担当不利问题。有案不立,只办“简单案”“机械案”;对群众的投诉举报漠视不理,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敷衍塞责等问题。
(八)执法不规范问题。行政处罚对象错误,超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办案,办人情案、关系案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
二、问题线索反映渠道
针对以上问题,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发现,自本公告发布期间内,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反映问题线索,也可直接至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现场反映:
(一)电话反映
1.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 12328;
2.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电话(工作时间):0878—3012180。
(二)信函反映
请将相关反映材料一并邮寄至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地址:楚雄市鹿城西路145号)。
三、其他事项
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包含但不限于涉及问题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情况。
本次专项整治不受理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来电,不干预司法活动,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司法程序的问题线索,不在本次征集范围。
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大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置,并对反映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