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22/2026-00008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3-23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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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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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规范行业监管,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经催告行政许可有效期已满未提出延续许可申请、不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所规定的经营许可条件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将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所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被注销行政许可的企业及名下车辆不得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同时将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交回至发证机关归档,否则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次公示期为3月23日至4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注销事项有异议,可在30日内采取书面形式向楚雄市交通运输局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所提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联系电话:0878-3378831。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及车辆道路运输证一览表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