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实施主体 |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办理深度 | 四 级 :全程网办 |
是否收费 | 否 |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 0次 |
咨询方式 |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楚雄市阳光大道云荷路10号)二楼局办公室;0878-3378811;http://www.cxs.gov.cn/(楚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咨询部门名称: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科;通讯地址:楚雄市云荷路10号;邮政编码:675000;电 子 邮 箱 :cxsjtj@163.com; | ||
监督投诉方式 |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楚雄市鹿城镇云荷路10号)二楼办公室;州政府热线0878-12345;州纪委州监察委0878-12388;楚 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组0878-3159982;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云南政务服务 网);收件人:楚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组,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272号,邮编: 675000;电子邮箱:cxsjtj@163.com;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 ||
办理地点 |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云荷路10号楚雄市交通运输局三楼综合运输科;交通方式:可乘坐8路、14路、15路、17路公交 车在州人才市场下车,前住云荷路约400米到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办理。 | ||
基本编码 | 000718010000 | 实施编码 | 1153230158961766XD400071801000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范围 | 确认特定时段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资质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是否有审批结果 | 是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一窗分类受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是投资审批事项 | 否 | 是否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事项 | 否 |
二、设定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春运期间、旅游旺季等特殊时段或者发生突发事件,客运经营者不能满足运力需求的,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临时调用车辆技术等级不低于二级的营运客车和社会非营运客车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非营运客车凭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运行。
三、办理条件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自然人、社会组织法人 |
办理用户等级 | 三级 |
受理条件 | 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春运期间、旅游旺季等特殊时段或者发生突发事件,客运经营者不能满足运力需求的,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可以临时调用车辆技术等级不低于二级的营运客车和社会非营运客车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非营运客车凭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 开 具 的 证 明 运 行 。 |
四、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示例下载 |
1 | 二级及以上车辆技术等级材料 | 原 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
2 | 驾驶员接受运输安全意识、技能和 客运业务培训证 |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
3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
4 | 委托书 |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五、办理流程
环节 | 受理和办理时限(工作日)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可通过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同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申请 | ||
受理 | 即时办理 |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 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准予受理。对申请材 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时限内一次性告知申 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 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 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 由 。 | 1.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规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单位的要求提交 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2.申请事项属于 本单位职责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 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 容;3.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不予受 理。 |
审查 | 即时办理 | 本行政许可事项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人自 申请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提出审查意 见。书面审查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 根据规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 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
决定 | 即时办理 | 作出准予审批决定的,车辆配发临时客运标志牌或开 具“非营运性客车参加营运证明”。 | 1.申请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审批决定,需 要颁发证件的,制作证件(含电子证照);2.申请 不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驳回决定。 |
送达 | 可通过窗口领取、邮寄送达或网络接收 | ||
六、审批结果
序号 | 1 |
审批结果名称 | 临时客运标志牌和非营运车辆参加营运证明 |
审批结果样本 |
七、收费信息
不收费
八、扩展服务
中介服务 | 联办机构 | 前置审批 | 年检年审 | 资质资格证书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办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