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cxs022/2026-00032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9-24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名称: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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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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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规范,受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具体负责实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2.负责辖区权限内的公路路政执法、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职责。

3.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

4.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安全法规股、违章处理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随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及关心支持下,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全体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锐意进取,认真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道路运输行业监督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工作主要有:

1.持续推进党建引领,守正创新。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改善党员结构,建立健全教育防控体系。不断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的服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党建方式,强化党建引领,拓展交通运输执法和党建工作有效融合,为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2.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持续巩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一系列学习培训和宣贯活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深入企业一线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开展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辨识评估,制定风险源清单,扎实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充分整合执法资源,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置。

3.持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执法为民思想,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全员执法实践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技能和执法水平。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持续落实大队长接待日和基层执法站所开放日活动。

4.突出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网约车规范经营及安全运输管理专项整治,加强货车不规范运输专项整治,加大机动车维修市场监管,突出源头打击货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压实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非法改装货车、购买使用非法改装货车,从需求端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行为;深化驾培机构培训考试质量监督管理,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强化驾驶培训和考试协同共治。

5.加强雨季汛期和低温雨雪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和防灾减灾工作。加强春运、州庆、清明、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认真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工作机制,配合做好汛期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农村公路防灾减灾工作。

6.加强公路路政执法和货运源头超限超载治理,促进公路完好通畅。根据公路路政巡查工作规范要求,按照年度计划统筹做好辖区18条公路的路政执法巡查监管;开展爱路护路普法宣传,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落实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配合州支队和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大件运输核查,规范大件运输行为;做好对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巡查监管,推进公路超限超载源头治理;配合做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海事管理。

7.持续提高运输服务保障和政务服务能力。积极推动交通运输优质服务提升行动,结合交通执法系统“大比拼”工作,配合市交通运输局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定制客运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道路运输“放管服”改革,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积极推进云南省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便民利民服务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8.加强12328服务监督热线管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12328服务监督热线管理工作,通过优化调整内部办理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热线服务监督作用,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便民服务水平。

9.强化财务管理和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行政运行成本、日常运转经费、“三公”经费;持续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工作,将财务审计、绩效监督和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有机结合,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以制度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开展。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5年度收入合计7152507.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06507.53元,占总收入的81.1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346000.00元,占总收入的18.8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7969.39元,增长5.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8030.61元,下降4.73%,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在职人员退休及调动,2025年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比2024年减少,导致2025年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虽然2025年财政安排了房屋公开招租评估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等专项经费,综合后财政拨款收入仍比上年减少。其他收入增加656000.00元,增长95.07%,主要原因:2025年楚雄市财政局对我单位以非税收入成本费用安排的办案补助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5年度支出合计6478665.64元。其中:基本支出5601927.53元,占总支出的86.47%;项目支出876738.11元,占总支出的13.5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7860.25元,下降4.9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2610.61元,下降8.08%,主要原因:由于在职人员退休及调动,2025年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比2024年减少,导致2025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54750.36元,增长21.43%,主要原因:2025年州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支付房屋公开招租评估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上年无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01927.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62995.09元,占基本支出的90.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8932.44元,占基本支出的9.62%。具体开支情况为: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费、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5062995.09元,占基本支出的90.38%,与去年对比减少460432.10元,下降8.34%。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在职人数减少,与在职人员相关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因退休(或调出)缴纳职业年金的人数比上年减少1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38932.44元,占基本支出的9.62%,与去年对比减少32178.51元,下降5.63%。主要原因:2025年除由于开展“四基四化”建设、预缴电费、支付运政专网服务费、维修办公楼电梯、支付职工内河船舶船员培训费等导致相关的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等支出增加外,基本支出中的水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减少,综合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去年下降5.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为完成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网络预约出租车专项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危货车辆高速公路运行安全隐患整治、旅游包车客运监管和市场秩序整治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任务以及房屋公开招租评估、开展“四基四化”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特定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6738.1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558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2025年房屋公开招租评估经费支出29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闲置铺面及办公楼公开招租价格评估,其中委托业务费29000.00元。

2025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经费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执法站所“四基四化”建设及执法办案开支,其中办公费30000.00元、差旅费20000.00元。

2025年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支出1255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国产电脑购置,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25580.00元。

2025年办案工作经费支出672158.11元,资金来源于楚雄市财政局拨入的办案补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聘请编外辅助执法人员、购置办案装备、支付巡游出租车信息咨询服务费等办案开支,其中办公费47057.94元、物业管理费84000.00元、劳务费504320.37元、其他交通费用26779.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6507.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3%。与上年相比减少288030.61元,下降4.73%,完成年初预算的97.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1249.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9%。主要用于:支付退休工资291102.30元;支付退休人员公用经费7200.00元;支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1618.24元;支付职工职业年金缴费97108.03元;支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34220.8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10月至2025年12月我单位2名在职人员正常退休,统筹外退休工资费用增加,向财政部门申请追加了预算;二是为1名调出人员追加并缴纳了职业年金;三是在职人员退休后,不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以上三个原因共同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产生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3644.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完成年初预算的91.96%。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44413.64元;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119426.78元;支付大病补充保险费980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2024年10月以后,在职人员正常退休2人、调出1人,不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支出减少后形成了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17277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6%,完成年初预算的94.47%。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256708.00元;支付在职人员津贴补贴1309196.00元;支付在职人员奖金990615.00元;支付工伤保险缴费5520.22元;支付办公费97426.50元;支付印刷费6000.00元;支付水费3599.55元;支付电费18000.00元;支付邮电费55560.00元;支付差旅费43560.00元;支付维修(护)费7000.00元;支付培训费4535.00元;支付委托业务费29000.00元;支付工会经费67560.82元;支付福利费9264.75元;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20.41元;支付其他交通费用230280.00元;支付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9605.41元;支付办公设备购置费612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2024年10月以后,在职人员正常退休2人、调出1人,相关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减少后形成了预决算差异。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255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置国产办公设备,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此项支出属于年度内追加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32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完成年初预算的88.0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36326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2024年10月以后,在职人员正常退休2人、调出1人,相关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形成了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元,决算为23220.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27.78元,下降8.0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3220.4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2.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88.78元,下降3.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39.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39.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元,支出决算为23220.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27.78元,下降8.0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3220.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能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无预算不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汇总数及各分项的决算数均能控制在年初预算数以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88.78元,下降3.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9.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39.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活动,未发生公务接待费;二是今年单位到山区乡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次数减少,公务用车燃油费等运行维护费用比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履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公务过程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932.44元,比上年减少32178.51元,下降5.63%,其中:今年较去年增长的费用主要有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费增长原因是本年支付了单位大门“四基四化”执法标识改造费用,上年无此项支出;电费增长原因是本年电费中包含了预缴2026年电费,导致电费支出增加;邮电费增长原因是本年除了正常邮电网络费外,支付了2年运政专网服务费;维修(护)费增长原因是本年办公楼电梯、门窗及水电管道维修次数多,导致费用增加;培训费增长原因是本年支付了技师培训费及内河船舶船员培训费,上年无此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增长原因是本年支付了国产电脑购置费(单位承担部分),上年无此支出。今年较去年下降的费用主要有水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费、水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二是压缩定期开展山区乡镇“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检查安排的出差人员数、降低到坝区乡镇出差伙食补助费报销标准,减少了差旅费支出;三是单位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本年只安排了常规体检,体检费用降低,福利费支出减少;四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减少。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办公、印刷、水电、邮电、差旅、培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交通补贴、劳务、福利费及工会经费等方面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资产总额1410344.24元,其中,流动资产982588.93元,固定资产427749.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4810.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234.40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061.60平方米,账面原值1111295.8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2374.8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929.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97.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632.4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295.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295.5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等的行为。

基本支出: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