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22/2025-00038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9-1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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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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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规范,受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具体负责实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2.负责辖区权限内的公路路政执法、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职责。

3.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

4.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安全法规股、违章处理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年来,随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及关心支持下,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锐意进取,认真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道路运输行业监督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工作任务有: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护航交通公正文明执法,为交通执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

2.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巩固筑牢安全防线。一是突出重点节假日安全风险防控,始终将安全作为工作的核心;二是持续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工作,提高科技赋能,提升监管效能,依托楚雄州政府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云南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政府监管平台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三是强化安全学习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能力水平;四是全力以赴做好雨季汛期安全防范和火灾防控工作,深刻汲取各类事故灾害教训,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工作机制;五是推动高风险运输企业和危货车辆高速公路运行安全隐患整治;六是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制度,确保单位节假日及周末全年有应急值守人员待岗。

3. 持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强化部门协同共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为夯实行业安全提供关键保障。一是以“打非治违”为核心,网约车专项整治、货车非法改装整治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落实行业安全和稳定;二是扎实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4. 聚焦专项整治,推进行业治理能力提升。一是全面开展网约车违反规范经营及安全运输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二是加强旅游包车客运监管和市场秩序整治,遏制包车客运安全风险;三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协同共治,积极协同多部门联合开展网约车、货车非法改装、城区和农村地区联合“打非治违”工作,加强校园周边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守护校园周边学生出行安全;四是围绕巩固拓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五是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巡查整治。

5. 扎实开展公路路政执法和货运源头巡查监管工作。一是对管理的17条县乡主要公路和1条地方高速公路开展路政巡查;二是对市政府公示的15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完成了全覆盖巡查检查;三是配合楚雄市交通运输局、苍岭镇政府、吕合镇政府对大海波水库、青山湖水库、九龙甸水库开展地方海事行政执法(安全)检查。

6. 加强交通信用建设及信息数据的录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7. 提升交通运输优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道路运输高质量发展。一是认真统筹做好重大节假日安全监管和运力保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二是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践行生态保护理念。三是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有序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乡村延伸和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持续提升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提质增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降本增效;探索定制客运发展,优化汽车客运站功能改造,依托客运站开展充电桩建设、机动车安检、邮政快递托运、超市等多种经营,盘活资源效益,促进企业增收和资源利用;四是加强货运市场培育,为行业发展注入新动力;五是强化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为新增市场主体和扩大就业提供从业保障。六是认真统筹开展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工作;七是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道路运输“放管服”改革。

8. 提高服务落实能力,切实做好保密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9. 加强财务管理,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

10. 加强行政执法教育培训,促进队伍行政执法能力素质提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3.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6784538.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94538.14元,占总收入的89.8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9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1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203.22元,下降0.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2703.22元,下降1.66%,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正常退休3人,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基本工资、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的财政拨款减少;二是上年财政下达了1名病故退休人员丧葬抚恤经费,本年无人员亡故,无此项财政拨款。其他收入增加88500.00元,增长14.71%,主要原因:2024年楚雄市财政局对我单位以非税收入成本费用安排的办案补助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6816525.89元。其中:基本支出6094538.14元,占总支出的89.41%;项目支出721987.75元,占总支出的10.5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209.49元,下降0.2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2703.22元,下降1.66%,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正常退休3人,与在职人员相关的基本工资、奖金、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减少;二是上年支付了1名病故退休人员丧葬抚恤费,本年无此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87493.73元,增长13.79%,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5人,每月需支付补助工资4000.00元;二是由于搬迁办公楼后,相关的物业管理费用、标志标识标牌制作等费用也比上年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94538.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23427.19元,占基本支出的90.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1110.95元,占基本支出的9.37%。具体开支情况为: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5523427.19元,占基本支出的90.63%,与去年对比减少106631.07元,下降1.89%。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正常退休3人,与在职人员相关的基本工资、奖金、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减少;二是上年支付了1名病故退休人员丧葬抚恤费,本年无此项支出。

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71110.95元,占基本支出的9.37%,与去年对比增加3927.85元,增长0.69%。主要原因:2024年除由于开展工会活动、安排全体在职人员体检、印刷车辆档案袋,导致相关的工会经费、福利费、印刷费等支出增加外,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减少,综合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去年小幅下降。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为完成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网络预约出租车专项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危货车辆高速公路运行安全隐患整治、旅游包车客运监管和市场秩序整治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1987.7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2024年办案工作经费支出721987.75元,资金来源于楚雄市财政局拨入的办案补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聘请编外辅助执法人员、购置办案装备、支付巡游出租车信息咨询服务费等办案开支,其中办公费79262.00元、咨询费46080.00元、物业管理费84000.00元、差旅费19953.00元、劳务费475046.25元、其他交通费用7646.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94538.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1%。与上年相比减少102703.22元,下降1.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2038.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7%。主要用于:支付退休工资243312.20元;支付退休人员公用经费6000.00元;支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2697.80元;支付职工职业年金缴费146824.15元;支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33204.7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3名在职人员正常退休,统筹外退休工资费用增加,向财政部门申请追加了预算;二是在职人员退休后,不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以上两个原因共同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产生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803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完成年初预算的97.47%。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57949.76元;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120619.8元;支付大病补充保险费946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2024年3名在职人员退休后,不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支出减少后形成了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30645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6%,完成年初预算的96.82%。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155354.00元;支付在职人员津贴补贴1450123.00元;支付在职人员奖金1128312.00元;支付工伤保险缴费7555.72元;支付办公费33876.00元;支付印刷费6000.00元;支付水费14994.20元;支付电费15000.00元;支付邮电费48292.76元;支付差旅费49772.00元;支付维修(护)费1624.00元;支付公务接待费1239.00元;支付工会经费70627.18元;支付福利费30105.50元;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9.19元;支付其他交通费用254580.12元;支付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14991.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2024年3名在职人员正常退休,相关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减少后形成了预决算差异。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801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5%,完成年初预算的139.15%。主要用于支付津贴补贴(住房补贴)200552.04元;支付住房公积金38746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2024年期间,经过审批应支付职工住房补贴200552.04元,由于年初无此项预算,经向财政部门申请追加了预算并及时全额兑付,故形成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元,决算为25248.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85.79元,增长2.7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009.1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09%,完成年初预算的96.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123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1%,完成年初预算的49.5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0.79元,增长0.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35.00元,增长75.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35.00元,增长75.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元,支出决算为25248.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85.79元,增长2.7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009.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12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5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能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无预算不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汇总数及各分项的决算数均能控制在年初预算数以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0.79元,增长0.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35.00元,增长75.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35.00元,增长75.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省局到我单位检查工作次数增加,导致相关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535.00元;二是今年单位到山区乡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次数增多,导致公务用车燃油费等运行维护费用比上年增加150.79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履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公务过程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到我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检查1批次(7人次)、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到我单位开展城镇燃气及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检查1批次(5人次)、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姚大队到我单位开展2024年第二季度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安全检查1批次(7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1110.95元,比上年增加3927.85元,增长0.69%,其中:今年较去年增长的费用主要有印刷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印刷费增长原因是本年印制了车辆档案袋,印刷费用较大;邮电费增长原因是本年支付了2023年度运政专网通信服务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工会经费增长原因是本年向市总工会上缴的工会经费增加;福利费增长原因是本年安排全体在职职工参加了较为全面系统的体检(两年开展一次),相关费用比上年增加。今年较去年下降的费用主要有办公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办公地点整体搬迁完成后,各类档案架、电梯保养、网络耗材支出比上年减少;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减少了培训费支出;三是在职人员退休后,车改补贴不再发放,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办公、印刷、水电、邮电、差旅、培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交通补贴、劳务、福利费及工会经费等方面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资产总额705533.93元,其中,流动资产306013.02元,固定资产399514.9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5956.5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3595.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368.14平方米,账面原值1318179.0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9634.79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0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53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53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53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等的行为。

基本支出: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7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