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22-/2023-1009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10-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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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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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是楚雄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楚雄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规定;编制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建议计划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乡、村道养护质量,参与农村公路的交竣工验收及接管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对农村公路的水毁、灾情调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计划的调查核实,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工程发包工作,对养护工程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我单位进行了下列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抓实基层党建,促进养护管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根本性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二是开展预防性养护,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加强沥青路面早期病害处治,提升预防性养护能力;加强日常养护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凝心聚力抢险抗灾,扎实开展应急保通工作。清理水沟652公里,清理公路沿线垃圾50余吨,培补路肩310公里,清理涵洞850道,清扫路面1351725平方米,修补沥青路面57550平方米,沥青路面封缝198470米。三是强化组织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加强单位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服务能力;以科技创新为抓手,逐步完善养护应急中心建设。四是抓实养护工程建设,提升公路通行能力。2022年按照省、州计划完成养护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五是坚持合力共治,推动路域环境综合治理。着力构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规范公路沿线标志标牌设置。六是建设“四好农村路”,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不断完善“路长制”管理体系;持续推进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七是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养护生产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工程技术室、统计室、养护管理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073.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73.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800.19万元,增长2,119.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00.19万元,增长2,119.2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下达的养护资金较多,且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下达指标至我单位,并纳入我单位预决算管理,不再由主管局转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07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55万元,占总支出的4.52%;项目支出5,799.33万元,占总支出的95.4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800.19万元,增长2,119.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86万元,增长0.31%;上年项目支出0.00万元,本年项目支出5,799.3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799.33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事业单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导致基本支出略有增长;二是2022年上级下达的养护资金较多,且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下达指标至我单位并纳入我单位预决算管理,不再由主管局转拨,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4.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2.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农村公路养护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99.3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公路养护。到位资金5,677.12万元,支出5,677.12万元,支出率100.00%。其中: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省级补助资金1,297.00万元,2021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322.12万元,2022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362.00万元,2022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824.00万元,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资金231.00万元,2022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州级配套资金210.00万元,2021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557.00万元,2021年交通安全专项资金98.00万元,2022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1,380.00万元,2022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省道及农村公路专项养护补助资金196.00万元,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00.00万元。主要成效:一是加强沥青路面早期病害处治,提升预防性养护能力。完成沥青砂灌缝198470米,浅灌表处修复病害路面57550平方米、路基补强5120立方米。二是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凝心聚力抢险抗灾,扎实开展应急保通工作。全年累计投入机械台班583个,投入劳力596个工日,清除坍方122879立方米、修复水毁路基2670立方米,修复病害路面53260平方米,及时抢修好损毁公路,确保我市山区各乡(镇)农用生产生活物资的正常调运和沿线群众的安全出行。三是抓实养护工程建设,提升公路通行能力。楚雄市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修复养护工程、均已完工,涉及S224三岔河至水塘公路、多西线、南大线、大南线、牟定-钱粮桥公路、楚青线、金丁线公路等多条普通国省道、县道;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共计16条线处治隐患里程64公里。

2.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到位资金122.21万元,支出122.21万元。支出率100.00%。其中: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 (第一批)42.00万元,2021年(第一批)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74.21万元,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通项目支出预算6.00万元。主要成效:实施了2021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农村公路村道安防,6条线路处治隐患里程20公里,更好地了发挥已有公路资产的社会效益,消除了公路安全隐患,提高了公路通畅能力、抗灾能力,为良好运营环境的形成提供了有力保障,更好地改善了农村群众出行条件,为群众安全出行、乡村振兴提供了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3.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800.19万元,增长2,119.26%,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下达的养护资金较多,且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下达指标至我单位并纳入我单位预决算管理,不再由主管局转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8.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4.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62万元。

3.交通运输(类)支出6,00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3%。主要用于公路养护5,886.91万元,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22.21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1.6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8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18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8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一致。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资产总额151,188.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20万元,固定资产490.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7.45万元,其他资产150,591.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5.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9.2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9.2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公路养护:是为保持公路经常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其使用质量下降,并向公路使用者提供良好的服务所进行的作业。

3.公路日常养护:对公路及沿线设施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

4.公路预防性养护:在不增加路面结构承载力的前提下,对结构完好的路面或附属设施有计划地采取某种具有费用效益的措施,以达到保养路面系统、延缓损坏、保持或改进路面功能状况的目的。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2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