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22-/2023-0327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3-27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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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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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是楚雄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楚雄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职能部门,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负责楚雄市农村公路县道的养护管理,指导和监督乡镇和村委会做好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对养护作业单位和养护承包者实施监督管理;开展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提供养护工作基础数据等方面的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工程技术室统计室养护管理办公室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我单位将进行下列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抓实基层党建,促进养护管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根本性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二是开展预防性养护,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加强沥青路面早期病害处治,提升预防性养护能力;加强日常养护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凝心聚力抢险抗灾,扎实开展应急保通工作。三是强化组织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加强单位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服务能力;以科技创新为抓手,逐步完善养护应急中心建设。四是抓实养护工程建设,提升公路通行能力。五是坚持合力共治,推动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和绿美交通工作。着力构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规范公路沿线标志标牌设置。六是巩固好“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不断完善“路长制”管理体系;持续推进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七是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养护生产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0.58万元,政府性基金7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172.44万元,增长21.34%,主要原因是:2023年安排的政府性基金较上年增加了2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200.00万元,增长4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资金量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0.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0.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0.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56万元,下降8.94%,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数中包含当年新增退休人员(3人)的职业年金记实资金共计16.50万元,而2023年无新增退休人员;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200.00万元,增长40.00%,增加主要原因是安排的项目收入由上年的500.00万元增加到本年的70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0.5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58万元,与上年308.14万元对比,减少27.56万元,下降8.94%,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我单位新增退休3人,工资、社保等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2022年预算数中包含当年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资金16.50万元,而2023年无新增退休人员,故无此项资金。项目支出700.00万元,与上年500.00万元对比,增加200.00万元,增40.00%,增加主要原因是楚雄市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增加200.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9.88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3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失业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3.7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2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00.00万元主要用于楚雄市农村公路养护项目支出。

2140106公路养护:194.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一般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2210201住房公积金:18.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与上年808.14万元对比,增加172.44万元,增长21.34%,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的项目经费增加了200.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18元,较上年0.18元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18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8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1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700.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7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700.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7个。2023年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2023年,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一)楚雄市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名称

楚雄市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0号)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楚政办通〔20211号)的文件精神:自2021年起,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一般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00、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00、村道每年每公3000.00。除省级承担的30.00%外,其余70.00%分别由州级财政承担20.00%、县级财政承担50.00%。补助资金的计算依据为经省交通运输厅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里程。2021年省、州交通主管部门再次强调市级财政养护配套资金问题,并明确:县(市)级财政如不落实养护配套资金将削减或取消次年省州补助养护资金年度计划及《楚雄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第十八条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足额配套农村公路养护、路政管理资金。对未足额配套的,扣除当年对县市综合绩效考核相应分值,并扣减次年度州级路政管理、养护补助资金。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5年第22号令《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九条省级人民政府安排的补助资金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不得用于日常保养和人员开支。该政策性的规定致使我市农村公路水毁保通、日常养护养护人员工资、小修保养、预防性养护及2023年养护工程项目待摊投资支出等工作需要资金只能依靠市级配套资金来满足。

3.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

4.项目基本概况

完成楚雄市3066.64公里的农村公路路面、路基维护,涵洞、水沟、桥梁挡墙等排水和防护设施进行修复维护,水泥路面、沥青路面修复和预防性养护,公路安保设施维护,公路绿化维护保养,完成养护工程、修复养护工程、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继续坚持养建并重的工作方针,把养护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逐步建立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出行的服务要求,符合路况实际的现代化养护体系;公路养护优良率年末不低于80.00%

5.项目实施内容

对楚雄市列养农村公路3066.64公里(地方管养省道73.79公里、县道1113.87公里、乡道1136.14公里、村道742.84公里)路面、路基维护,涵洞、水沟、桥梁挡墙等排水和防护设施进行修复维护,水泥路面、沥青路面修复和预防性养护,公路安保设施维护,公路绿化维护保养;完成2023农村公路养护工程2023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2023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6.资金安排情况

楚雄市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共安排700.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1层层签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养责任。4月底完成市、乡、村三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按照市、乡、村三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的工作范围,分解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明确工作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年初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的农村公路管养考核奖惩工作机制。

2采取段领导分片区分组挂点负责日常养护制。

第一组,三街镇、八角镇、树苴乡片区养护组,负责南大线、小中线、大南线、南八线等公路日常养护、水毁抢险保通、年终路面恢复相关工作。

第二组,中山镇、西舍路镇片区养护组,负责多西线、哀牢山公路等公路日常养护、水毁抢险保通、年终路面恢复相关工作。

第三组,大地基乡、新村镇及坝区片区养护组,负责元勐线、国防公路、东大线、马新线、白宜线、大大线(大母基苴至大地基)、坝区油路等公路日常养护、水毁抢险保通、年终路面恢复相关工作。

第四组,机化站预防性养护组,负责所有沥青混凝土路面及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预防性养护和病害修补工作。

第五组,内勤养护资料收集统计组,负责养护资料编制、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和各类统计报表的报送。

8.项目实施成效

对楚雄市列养的农村公路路面、路基维护,涵洞、水沟、桥梁挡墙等排水和防护设施进行修复维护,水泥路面、沥青路面修复和预防性养护,公路安保设施维护,公路绿化维护保养;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更好地发挥已有公路资产的社会效益,消除公路安全隐患,提高公路通畅能力、抗灾能力,为良好运营环境的形成提供有力保障,更好地改善农村群众出行条件,为群众安全出行、乡村振兴提供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资产总额151,188.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20万元,固定资产490.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7.45万元,其他资产150,591.00元,均为公共基础设施。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0,449.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25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增加150,591.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9.2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2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