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楚雄市交通运输局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交通运输行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领导人用两天时间召开会议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这次会议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入回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依据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政府也发布了贯彻落实规划,结合交通行业的工作实际,我局完成了2020-2025年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普法规划》,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切实把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工作的全过程。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对涉及民生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前广泛征求意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三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努力提高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能力。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宪法、法律和依法行政知识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树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筑牢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全面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按照要求订阅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2册,做到各党支部、局领导均有1册。在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会议上,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协调组织机构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先后就贯彻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交通运输法治环境,全力推动依法治市建设做专题发言。通过纳入中心组学习,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理解和认识,更好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高效履行职责职能,压实责任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副局长、下属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党支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和普法的各项相关工作。形成了书记、局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副局长、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中心、党支部、单位具体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同时,进一步健全科学的领导班子工作程序和决策机制,全面落实党组依法决策机制、议事规则。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压实责任。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明确法治建设机构和人员,分管责任领导、联络员,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以“一把手”抓全面、分管领导抓具体、执法队抓业务、法制科室抓审核的法治工作机制。将执法人员培训和普法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费纳入预算,保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年无行政复议、变更、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丰富监管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召开局党组会议6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了学习,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民主决策。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按照“八五”依法治理和普法要求,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将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着重宣传依法治理的法律法规。各科室、中心、单位结合执法工作实际,通过发传单、挂标语、出动宣传车和进村入户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达到让社会了解交通运输,让交通运输走向社会的目的。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依法赔偿制和评议考核制,共梳理出行政许可44项(其中27项积极响应一颗印章管审批移交行政审批局管理,另外17项由于涉及专业性强仍由我局审批),行政处罚277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24项,行政确认27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2023年在线录入行政检查1816件、行政处罚707件、信访件承办386件等。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对案本均进行了案件整理和案卷自查自评,以便受检单位能够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和整改,达到以评促改的目的,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执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按照省州市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在原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设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使执法工作更加公正、公开、透明。五是完善重大决策项目报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六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执法中执法人员规范着装、佩证和执法仪上岗、行为文明、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实行“一敬礼、二问好、三亮证、四检查、五教育、六处罚”的执法程序。截至2023年12月30日,路政执法人员积极上路巡查360人次,纠正各类路政违章22件,清除公路打场晒粮2379㎡,出动机械5台次,出动人员378人次,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楚雄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累计1737人次,检查车辆10555辆,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07件、罚款金额107.225万元。发放禁止非法营运告知书1635份,887名驾驶员接受警告。重拳打击了交通运输业违法行为,有力地整治了交通运输行业乱象。路政执法人员不间断巡查在所辖公路上,依法对乱堆乱放,非法增设平交道口、公路三乱、车匪路霸进行打击,处理了一批违章行为,宣传教育了公路沿线、交通运输从业者多数人,震慑一大片。重拳打击了交通运输业违法行为,有力地整治了交通运输行业乱象。没有一件因行政执法不当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七是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使用“互联网+监管+督查”、双随机、一公开、政务服务等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公示行政执法情况。八是开展超限运输治理。在市政府领导下,联合公安、工商、国土、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运输专项治理,严格实行“四个一律”,即对超限车辆一律严查、一律卸货、一律行政处罚、一律强制切割加高墙板,强化了源头治超、路面治超、科技治超,有效遏制了车辆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持续优化了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健全完善行政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执行《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结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明确部门、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截至目前,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未发生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责任的情况。二是认真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执法单位严格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处罚法定,过罚相当,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自由裁量权标准把交通运输各领域违法行为裁量等级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不同等级,对应相应的罚款额度。在行政处罚中综合考虑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实行量罚相当。严格落实首违轻微不处罚。严格落实《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对行政违法行为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对于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不予行政处罚。积极探索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多种执法领域事项,切实做到维护法律权威与执法为民有机结合,充分彰显了交通运输执法的温度。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制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等突出问题。“12345”热线是政府便民服务热线,是各级政府统一设立,面向公众提供业务查询、咨询、投诉、求助、公共服务、意见建议征集、民意调查等便民服务的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我州“12345”便民服务热线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设置人工座席负责热线接听受理工作,接线员根据群众反映内容,通过服务热线办件系统转送各业务部门回复办理。2023年以来我局共受理“12345”交办件18件,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100%,未出现超期办理情况。“12328”热线是交通运输部统一设立,为群众提供交通运输社会公益性服务的服务监督热线,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执法单位在辖区人员密集的客运站、客运车辆、渡口码头、便民服务窗口显目位置等向社会公布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座席落实2名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加快转办速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跟进反馈办理结果,确保群众投诉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2023年共接听受理群众来电、网上信访386件,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100%,未出现超期办理情况。群众反映问题主要是客运出租收费、驾驶员培训、公交线路、高速公路收费、出行线路、绿色通道等。全市交通运输行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办理工作质量走在全州交通运输行业前列,工作得到了州交通运输局的肯定。四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各执法单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县市交通运输局法制机构牵头,各领域执法机构和人员参与,成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机构,每年组织1次评查,主要对上一年产生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进行自检自查,逐件开展评查,2023年4月6日,印发了《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至2023年4月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作出安排。同时,配合同级司法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年度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完善案卷立卷归档工作,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案件经得起检验,符合规定。
(五)依法防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情况。
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交通运输各行业领域编制了各自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认真研判人流、车流、物流叠加等情况对道路运输行业带来的不利因素和安全风险,摸清风险底数,完善应对措施,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层层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应急处突和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行业监管,采取“四不两直”和“督查整改闭环清零”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每月安全例检,重大节假日专项检查、年度综合考评的安全检查机制,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实行督促整改、复查和“回头看”的闭环式管理。深入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对道路运输企业累计检查34家,查出一般安全隐患68条,做到隐患跟踪整改闭环清零,实现“两客一危”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确保源头安全管理扎实有效。
2.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公路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在建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施工责任合同,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明确危险源头和潜在隐患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做好预警工作;加强对沥青、汽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对施工现场、仓库、料场等重点部位,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合理有效设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二是提升道路本质安全管理,将存在隐患路段列入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中实施,在今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中完成交通标志205块、标线530平方米、波形护栏5410米、道口警示标柱1624根、减速带118米、爆闪灯34套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推进每个乡镇完成2处“五必上”、2处“三必上”、5处减速带的工作任务,其中新建交通标志141块、标线1470平方米、波形护栏2256米、道口标柱849根、减速带145米、黄闪灯35套。
3.交通运输违法监管。一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打非”氛围,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共出动执法车辆5台次,执法人员18人次,通过在社区、流动人口聚集区等“黑车”集中地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引导居民正确认识“黑车”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结合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在火车站开展集中整治,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做到件件投诉有回应,实行排班检查和备班执勤制度,对不按规定进行营运服务的,从重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目前,共处理出租车举报投诉11起,组织违规驾驶员学习3场次,学习9人次,行政处罚2起,处罚金额400元,现场口头告诫免予处罚26起,答复率100%。三是深入细致的摸排和调研,掌握非法营运的动态规律和“集结”规律,针对“黑车”运营隐蔽性大和取证难等特点,采取集中时间、错时稽查的办法,利用早、中、晚客流量大、“黑车”经常出没的时段,出其不意的打击黑车,对非法经营者形成有力地震慑,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
4.超限超载监管。一是开展路警联合治超工作,严格按照治超流程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处理,目前累计检查货运车辆276辆次,查获超限车辆71辆,其中“百吨王”10辆,卸转载货物100.63吨。二是约谈源头企业,并与企业签订《货运源头企业治超目标责任书》和《货运车辆规范装载安全运输承诺书》,督促源头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不给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拼装改装车辆装载,不给车辆超标准装载,不给超标装载车辆提供虚假证明,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杜绝超载超限货运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出厂上路行驶。
5.路产路权维护。一是结合辖区公路实际情况,月初制定巡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辖区公路巡查,排查公路的安全隐患,落实路损案件登记告知制度,加强与公安交警、公路养护等部门的联动,增加所辖路段的巡查频率,及时对接巡查任务,提高巡查效能,依法打击涉路违法行为,有效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犯,确保公路的安全畅通。二是针对辖区内出现的冰雪、大风沙尘等极端天气,科学进行安排部署,联合公安交警、公路养护对大坡陡弯等重点路段开展联合巡查,疏导违规停放车辆和滞留车辆,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对随时发生的公路拥堵、突发事故等问题实行闻情而动、及时处置。三是加强与公路沿线停车服务区和加油加汽站的联系,及时掌握路况动态,向广大司乘人员提供最新的交通路况信息,改变行驶路线,避免道路拥堵,尽最大能力确保玉门辖区公路通畅。尤其是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合理安排白班、夜班巡查人员和值班人员,保证在开展重点路段巡查的同时及时准确地发布路况信息,有效保障辖区道路的安全畅通。确保依法防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落在实处。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一是抓好《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今年1月、3月,印发了《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通知文件,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广泛宣传贯彻《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结合行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际,针对性地加强排查化解调处工作。全面实施平台建设规范化,工作责任制度化,工作流程标准化,矛盾调解精细化建设,把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二是认真开展涉稳风险隐患和突出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印发了《楚雄市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涉稳风险隐患和突出矛盾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突出行业矛盾风险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化解措施,落实属地化解责任,确保行业安全稳定发展,为依法行政和法治交通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三是抓好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印发了全行业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会议、印发了行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四是抓好行业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主动深入到行业管理问题较敏感的地区和部门调查处理信访案件,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现场,边远贫困山区,重点项目建设现场,以及行业管理矛盾相对较多的部门和场所,实地察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帮助基层群众解决交通运输出行难问题。采取抓早、抓小、抓了的措施,变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及早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分析研判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信访工作形势,密切关注交通运输行业信访相对集中的征地拆迁补偿、工程款支付领域的信访件,今年以来共处理信访件386件,及时回应信访诉求,化解矛盾问题,行业信访工作总体平稳向好。对涉及资金较大,落实难度大,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做好思想工作和跟踪稳控,确保不发生集体上访事件。五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经验,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的成果,有利于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今年6月8日。印发了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奠定法治基础。
(七)规范和加强行政案件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我局认真开展了规范交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是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关系政府部门的社会形象。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赋予的职责,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建设,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为确保交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开展,成立局行政复议工作委员会和行政应诉领导小组。
二是建立健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的工作制度。要结合实际,制定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科室分工和工作流程,按要求报送行政复议答辩状和举证,完善案卷管理办法,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原则上,实体性内容由各单位提出意见,程序性问题由法制办提出意见,汇总后报主管领导审批。意见不一致的,由政策法规科协调解决。结合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具体执法人员的行政责任,对于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应诉败诉的,依法履行国家赔偿和行政补偿,并进行案情分析和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三是建立行政复议联动机制。对于在处理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现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由局行政复议委员会通知有关执法单位,依法纠正违法行为。发现执法单位具体行政行为违反规定的,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在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时,同时下达依法行政建议书,解决存在问题。依法行政建议书主送为该单位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建立行政部门重大行政决定法律审核制度,业务机构作出重大行政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报经市司法局审核。
四是加强法制办的基础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将行政复议活动所需专项经费列入局行政经费。为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人员要配备专用的办公设备,以满足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需要。
(八)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了学法、用法、守法、依法行政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12.4”法制宣传日,按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的要求,开展了法制宣传和交通行业法律法规咨询,普及我局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是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制定、并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核、报备和公布实施。
三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市统一安排部署,科学制定了落实《法治建设规划及2023年工作重点》《法治社会实施方案》和《“八五”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普法规划》。为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更多的老百姓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做到全民守法,市交通运输局以法治机关创建为引领,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发动交通运输全系统大力开展普法工作。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知识等方式,向公路沿线群众、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截至2023年12月30日止,市交通运输局共开展活动宣传600多次,累计派发宣传单张12000多张,举行普法培训讲座和法律法规集中学习约30场,将普法充分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市民群众日常生活当中,让普法工作更接地气、更贴民心。
(九)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工作情况。
交通运输局以“清廉机关”建设为契机,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工作特点,将“权力配置科学化、行权裁量标准化、行权程序规范化、行权操作公开化”贯穿制度建设始终,聚焦“工程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三个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做到责任明确、制衡有方、全程监督、阳光运行。
一是积极督促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流程规范,强化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着力构建责任具体、环环相扣、完整闭合的监管责任落实链条。结合实际制定《楚雄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流程图》,将计划申报、招投标监管、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四个环节有机分离、有序衔接,实行程序化、规范化、透明化运行。在工程前期,将所有应招标项目全部纳入电子招投标监管平台,做到“应进必进”,实现全过程留痕、全流程透明。在施工过程中,以“三合同”“七公开”制度将廉洁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施工现场与项目相关的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七项内容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资金拨付环节,切实加强工程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资金监管,坚决防止施工项目违规支付、超合同支付等廉政风险,全力营造“清廉、规范、公平”的交通工程建设环境。有了清廉之风保驾护航,全市所有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项目正在按照程序、进度高效推进。
二是规范程序、依法履责,“透明执法”促清廉。在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廉政风险多发易发的环节。为最大程度压缩执法人员权力寻租空间,切实提升执法质效,楚雄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围绕“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客运、超限超载治理、公路工程质监”5项职能,紧盯“检查、立案、取证、审核、讨论、处罚、结案、公示”8个环节,“全过程”“点穴式”落实交通执法精准监管工作。制定出台《执法监督制约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多项执法工作制度。依法公布所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行政执法运行流程,为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奠定基础。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送达等易引发争议的执法环节进行全程记录,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进行管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人情执法、趋利执法等行业不正之风。同时,严格执行查处分离制度,对一般案件严肃工作程序,对处罚5000元以上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研究。近年来,市交通运输行业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执法、认真履职尽责,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受到社会各界好评,未发生一起因执法监管不到位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实现了零信访、零投诉的良好局面。
(十)2023年度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局党组书记、局长一肩挑。履行第一责任人工作情况如下:
1、带头学法用法普法,做法治思想的“传播者”。一是带头学法尊法。党组中心组4次集体学法,采取集中学习讨论和领导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加强执法培训。组织综合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选派干部职工参加省、市组织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一年来,举办法制培训班6期,受训人数220人次,提升了干部法治能力。三是推动社会普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公路条例》等普法活动,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带头学法用法。带头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全局做到了学习率、参考率、合格率100%。
2、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做法治建设的“推进者”。一是担当法治责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狠抓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法治化水平。二是树立正确导向,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制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选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夯实全局法治建设的人才基础。三是严格考核激励,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真抓实干考核的重要内容,激励全体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办事。
3、全面强化内外监督,做法治规范的“践行者”。一是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监督,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处置市长热线投诉意见386件。二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局党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监管”,监管总体效能不断提升。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化解行政争议,确保止争息讼,2023年尊重并执行生效的检察建议决定1件,履行法院判决、裁定3件。
4、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执法改革的“拥护者”。一是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探索建立起一套群众投诉接待、研判、交办、跟踪、督办的全流程工作体系。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和柔性执法。二是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交通运输行业领域进行明察暗访,督促指导开展2轮执法问题查纠,梳理排查整改问题35个。
5.建设法治交通,做依法行政的“实行者”。为使法治工作切实有人抓、有人管,把各项法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强有力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成员共同抓,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具体落实的工作局面。对照市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及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根据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方案,制定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全面依法行政》《八五普法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等相对应各项工作方案,方案的制定为我局研究解决交通法治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交通运输系统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系统体制改革之后的组织结构转型,人员工作性质、社会各方面关系的调整等。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缺失。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是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工作的重要机构,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研究、完成各级法治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普法和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的工作,全面依法治国是党中央向全面世界、全国发出的重要承诺,事情重要,且任务繁重复杂,我局将以法治建设为契机,恢复政策法规科组织机构,抽调2至3名政治强,工作扎实、作风过硬的人员完成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专编专用、专人专事”。
(二)联动执法机制不强。部门间建立了一定联动执法机制,但与常态化、机制化仍有不小距离。
(三)法治管理能力不足。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新业态不断出现、新职能不断增加、新业务不断拓展,少部分管理人员适应能力不强。存在法治思维不强、法治能力不足的短板。
(四)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单一。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变化不大,缺乏创新意识,普法宣传工作缺少深度和氛围,缺乏针对性和新颖性,难以调动普法的积极性。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瑞安和高水平交通强省要求,以优化决策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健全执法机制、坚实基层基础、强化行政监督为重点,全面提升交通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市交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坚强保障。
(一)优化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和法律顾问决策咨询作用,落实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坚持“开门决策”,按规定执行公众参与等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要求,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完善制度体系。全面落实省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20—2025年)。结合“放管服”改革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全面清理,推进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网上运行。全面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规范(1.0版)》。
(三)健全执法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批、行业管理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危险货物运输等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力争非现场执法案件数占案件总数50%以上,探索智能化办案新模式,提升智慧执法水平。
(四)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实施《云南省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方案》,开展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提高现场执法说理水平和现场化解矛盾的能力。
(五)加强执法监管。改进执法监督方式,开展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开展行政执法暗访,突出执法热点难点,重点加强对规范执法、清廉执法的监督。
(六)坚定法治保障。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和矛盾化解工作,推动诉源治理化解行政争议。以适应综合执法改革需要为导向,以实操能力建设为重点,开展年度执法培训、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执法人员“五年轮训”。
(七)强化普法宣传。持续实施覆盖公路、道路运输、港航、工程等各个领域的系列特色普法活动,通过微课堂征集展播等形式持续推进“以案释法”,推进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擦亮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品牌。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