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21/2025-00008 信息分类: 水利
发文日期: 2024-10-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水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结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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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结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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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2023 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指挥防汛抗旱,减轻灾害损失;已建水利工程正常维护、管理、安全监测、抗旱技术措施推广、抗旱用水管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年初工作计划,坚持统筹抓实、抓细城市河道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护条例》,努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2、扎实推进和强化河道保洁工作。开展深入学习《龙川江之问》,汲取水葫芦事件的教训,重点加强了龙川江楚雄城区段17.4公里、青龙河城区段13.1公里、河前小河2.1公里的河道保洁管理工作,投入新型环保电动保洁船2艘对沿河漂浮物和水生植物进行及时高效地打捞,全面实现了龙川江、青龙河等城区段河流河面无漂浮物、沿岸无垃圾和河道垃圾不过夜工作目标。累计投入劳动力7860人次,打捞垃圾和漂浮物780吨,打捞水葫芦136吨,水白菜240吨,打捞死畜68头,全面完成龙川江城区段上段徐家山嘴至G56高速公路桥青苔等水生植物打捞整改,投入劳动力760人次打捞水面6.5万平方米,打捞青苔等水生植物320余吨,完成龙川江下段水草清理整改2次,治理面积4.3万平方米,投入劳动力210人次,清理水草130余吨,下段水质溶解氧有效提高,河湖生态明显改善,西观桥水质持续稳定Ⅲ类水质。

3、加强哨湾、鱼坝湿地管护 。龙川江哨湾、鱼坝生态湿地恢复工程自2022年8月1日,工程正式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由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管理以来,已理顺和规范湿地日常管理工作,选择了有湿地管理经验的企业从事湿地运行管理维护,充分湿地修复河道水生态环境,削减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持续改善龙川江干流水质、促进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质达标作用。完善湿地灌淋设施配套,增加电力电缆2260米,配电箱柜16套,安装高压水泵17台套,敷设观测监控光缆2600米,DN50PE管道3200米,投资8.6万元,有效降低劳动力消耗和提高陆地植物养护质量,当前湿地功能正常发挥运行。水面作业区打捞清除大面积水白菜,水花生藤,水面白色垃圾和漂浮物,水生植物轮割,水位的控制,水面保洁,投入工作船一艘,带燃油打捞船一艘,水白菜,水花生有效控制灭绝。绿植区增植树木120株,更换补绿1.28万平方米,完成所有绿植区的杂草清除和修剪,绿植区域内三次打草保型工作,投入打草机四台修剪器两台,运输杂草垃圾三轮车一辆,投入田耕机一台,完成翻地补绿任务,湿地内围栏修复和垃圾清运,保持湿地内环境卫生,苗木花草越冬防护及浇水灌溉,以及石硫和剂的涂刷,累计投入劳动力3672人次,打捞水白菜460余吨,清理植草3.96万平方米,湿地水处理正常,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4、加大执法检查和河道巡查力度,推进龙川江禁捕工作抓出实效。按照分段管理和巡查分工,在加强河道的日常管理和巡查,同时,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农业农村局、公安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和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对河道沿岸污染源排放、龙川江十年禁捕、河湖“四乱”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和配合青龙河水污染应急处置1件。抓好龙川江楚雄市段开展好禁捕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扛稳政治责任,长江流域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只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是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禁捕工作安排和部署,推动禁捕工作,全面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强化责任担当,2023年龙川江联合执法4次,特别是2023年5月11日联合执法查处善国财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于2023年9月28日在楚雄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龙川江水资源保护区巡回审判点庭审,被推送为湖长制+警长制+检查长制典型案例,另1件由省公安厅督办。治理垂钓乱象2160人次,扣缴钓具40余具,清理网具412张,处理滥伐河道林木事件2件,加强了龙川江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力度。

5、在龙川江、青龙河河道管理调度方面。结合近年来城市防汛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排查城市防汛安全隐患,摸清风险底数,制定好调度方案,加强与水文气象部门对接联系,及时掌握雨水情信息,落实暴雨洪涝灾害防范应对措施。对青龙河、龙江、桃园3个泵站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排涝能力,2023年迎战强降雨四次,紧急排洪累计48.5万立方米,有效降低城市内涝危害。进一步强化河道橡胶坝的日常管理和调度,遇特殊水雨情,及时启动调度方案,做好洪水调度管理。

6、强化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实。对龙川江楚雄段河道开展“清四乱”工作,对河前河、青龙河发现问题和疑似图斑进行有效落实和整改,完成河前河凯域公司临时变压器整改1件,紫溪一号箱变计划11月20日完成,青龙河便道于2023年10月28日拆除。

7、完成排洪站、橡胶坝、龙川江、青龙河、河前小河等进行汛前检查,确保汛期河道行洪安全。根据计划于4月22日前及时完成了龙江泵站、桃源泵站、青龙河泵站及7座橡胶坝电气设备的维护检查。接受州委州政府安全检查2次,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制定完善泵站管理规程127项,完善制度6项,完善标识12块,确保泵站安全运行。

8、落实完善汛期值班值守工作。自5月1日起对龙江泵站、桃源泵站、青龙河泵站落实专人值班和全员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做到人员就位,信息畅通,确保防汛安全。在值班过程中,严格值守,迎战短时强降雨4次,确保了城市防洪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内设机构3个,包括:财务室、防汛排涝科、工程运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 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

纳入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 2023 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 0 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1866057.19 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866057.19元,占总收入的 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1697.00元,下降16.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1697.00 元,下降16.9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 0.0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 元,下降0.00%。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河道保洁人员工资劳务费收入减少,泵站电费、维修维护费收入减少,导致总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1866057.19 元。其中;基本支出1414041.48元,占总支出的 75.78%;项目支出452015.71元,占总支出的24.2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81697.00元,下降16.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829.16 元,增长3.73%;项目支出减少432526.16元,下降48.9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新增招考录入人员经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河道保洁人员工资劳务费支出减少,泵站电费、维修维护费支出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414041.48 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8105.48 元,占基本支出的 98.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15936.00 元,占基本支出的 1.13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2015.71 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排洪站、橡胶坝运行维护的电费75000元;加强龙川江青龙河城区段13.1公里,河前小河2.1公里的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实现河道保洁创优目标劳务费377015.7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866057.19 元, 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81697.00 元,下降16.98%,主要原因是河道保洁人员工资劳务费支出减少,泵站电费、维修维护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99459.94 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7786.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087.68元,用于支付全额补助人员的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5.86元,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 97701.65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5.2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53019.33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112.3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7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2.农林水(类)支出 1497670.60 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80.26%。其中:基本支出1414041.48元,项目支出452015.71元,主要用于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人员工资、公用经费、项目管理支出河道保洁人员工资劳务费、泵站电费、维修维护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 的 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总支出的 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 支出的 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 支出的 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总支出的 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 71225.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总支出的 3.8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 支出的 0.00%。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总支出的 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 的 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下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资产总额848499.63元,其中,流动资产139401.63元,固定资产70909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 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 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 元;出租房屋 0 平方米,账面原值 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

2024年10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5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