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201000
楚雄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区域内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及水资源保护工作。
2.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承担楚雄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4.负责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河道管理和保护;指导市内重要河流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5.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全市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区域内水事纠纷的协调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办理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工作。
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扛牢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紧盯水利工程招投标、水利项目审查、水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抓早抓细抓实灾害防御。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目标,贯通“四情”防御,落实“四预”措施,紧盯每一场洪水、每一场干旱,让防御措施跑赢水旱灾害。全面开展水库汛前检查,及时清除违法违规建构筑物、阻水障碍。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定及时完善水工程调度方案,最大程度发挥水工程防洪减灾效益,科学调度骨干水利工程,精准对接城乡供水、灌区等用水户,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保障农业灌溉用水需求。
3.加快水网规划建设,完善水资源调配格局。一是在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上取得新进展。做足做实中石坝、九龙甸水库扩建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全面提升白衣河水库、西静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青山嘴水库至东华子午引水工程、滇中引水二期及骨干配套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建设进度。二是在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上取得新成绩。加快推进中石坝水库扩建项目前期工作,楚雄市龙川江(马石铺)至龙宝闸、殷家箐水库引水前期工作、马龙河水库工程,积极配合协助抓好九龙甸水库扩建项目。
4.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完善农村供水工程网络,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强化水质检测监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保障体系,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健全农村供水问题排查监测和动态清零机制,坚决守住农村供水安全底线。
5.加大河湖保护治理力度。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压紧压实采砂管理责任,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强力推进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小水电风险隐患,逐站落实生态流量,加强山区河道管理和乡村河湖管护,持续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健全“河湖长+”部门协作机制,服务和保障建设维护安全河湖、健康河湖、幸福河湖。
6.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不断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完善水利法治体系。全力抓好龙川江保护条例保护法学习宣传贯彻,用法治力量保护好母亲河。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落地见效,会同公安机关加大对危害河湖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检察院开展有关专项行动。加强水事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和调处化解,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7.全力抓好水利“三项改革”。一要抓好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与省水投、市产投等平台公司对接合作,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水库工程、河道治理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通过持续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彻底解决我市水利发展存在的基础薄弱、投融资体制单一、项目建设资金难以落实等困难和问题,彻底改变过去政府投资、无偿使用、无人管护的水利工程建设困境。二要抓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等,实现改革面积、计量措施、工程产权、管护组织等“四个全覆盖”。三要抓好水库运行管理体制改革。抓住省水利厅开展小型水库管护改革试点县的机遇,做细做实改革前期摸底工作,借鉴试点县经验提早谋划推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办(组织人事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农水科、总工办、水利规划站、水政水资源科、河长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水利管理站、工程质量监督站、资产财务科、滇中引水办。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楚雄市团山水库管理处
2.楚雄市殷家箐水库管理处
3.楚雄市西静河水库工程管理处
4.楚雄市尹家嘴水库管理处
5.楚雄市九龙甸水库工程灌区管理处
6.楚雄市朵基水库管理处
7.楚雄市中石坝水库管理处
8.楚雄市楚双水库管理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楚雄市水务局。
纳入楚雄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本年对所属8家单位不纳入汇总,仅作楚雄市水务局本级决算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2人,退休3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02794166.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794166.2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504968.26元,增长11.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504968.26元,增长11.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公积金等基数上调,加上单位有人员变动,导致我部门2023年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水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02910172.85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8997.25元,占总支出的5.18%;项目支出192391175.60元,占总支出的94.8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534159.41元,增长11.2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4722.23元,下降1.36%;项目支出增加20678881.64元,增长12.0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部门虽然基本支出减少,但因项目支出增加导致我部门2023年财务总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18997.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63010.67元,占基本支出的96.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5986.58元,占基本支出的3.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2391175.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农村供水保障项目10100000.00元,主要解决全市因水量不足、自然灾害等造成饮水安全反复和水窖供水、水窖辅助供水、拉运水和水源不稳定和季节性缺水的农村人口饮水问题;2.水库除险加固管理181143475.6元,主要用于保障楚雄市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及进库道路新建;3.水库水土保持、城市应急供水及河长制工作经费1147700.00元,主要用于实现水资源的有效保护、水环境的持续改善、水生态的积极修复以及水环境管理水平的提升,同时鼓励社会参与,共同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152494.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0%。与上年相比增加40206247.42元,增长26.46%,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比上年度增加,具体是增加了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4501.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2682.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2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主要用于九龙甸、西静河、团山三个水源地的保护治理;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82668123.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工资和工程项目拨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71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00.00元,决算为488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800.00元,决算为459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87%,完成年初预算的57.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元,决算为299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3%,完成年初预算的71.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8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800.00元,决算为45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元,决算为29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二是财政资金困难,2023年产生的车辆维修费没有支付。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5102.00元,下降41.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3900.00元,下降4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02.00元,下降28.6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二是财政资金困难,2023年产生的车辆维修费没有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的燃油费、保险费、维修养护费。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水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986.58元,比上年减少31600.15元,下降8.15%,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及差旅费减少,导致机构运行经费比上年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1482.58元、水费10000.00元、电费10000.00元、差旅费42106.00元、公务接待费299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900元、其他交通费用163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水务局资产总额5470698.64元,其中,流动资产5344895.64元,固定资产12580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5287.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105.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楚雄市水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楚雄市水务局
2024年10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