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21-/2021-1124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11-24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水务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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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水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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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水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区域内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及水资源保护工作。

2.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承担楚雄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4.负责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河道管理和保护;指导市内重要河流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5.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全市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区域内水事纠纷的协调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办理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工作。

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加强。长期以来,市水务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政治思想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云岭先锋、学习强国和干部职工学习会议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作用,以集中学习辅导、交流发言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压实政治理论学习,持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累计开展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7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6次,先后安排科级干部10人次、股所级干部及干部职工32人次在学习会议上作交流发言,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3期;利用双休日开展“保护母亲河龙川江主题党日”清河行动4次,水生态保护宣传2次。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下发了2020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创新工作机制,以党建引领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及党风廉政事项9次;局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4次,举办警示教育专题党课4场次。三是狠抓制度落实。按照《楚雄市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实施方案》要求,修改完善《楚雄市水务局25项内部管理制度》,抓实按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累计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7次,“以案促改”“十个一”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议1次。

2.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截止到1230日,全市水务系统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0万元,占市下达计划50000万元的100%;完成向上争资16335.5万元,占下达计划6000万元的272.26%;完成招商引资7200万元,占市下达计划7200万元的100%;完成水资源费征收836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费征收63.39万元。

3.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总要求,深入落实“六稳”“六保”各项工作措施,有序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建设。一是总投资1.16亿元的响水箐小()型水库新建工程完成下闸蓄水验收,相关配套灌溉输水管道建设工程正在扫尾。二是总投资941万元的腊武地小(二)型水库新建工程全面完成,正在开展竣工资料整编。三是总投资874万元的青龙河桃园泵站初期雨水调蓄工程及龙川江清淤疏浚工程全面完成,正在开展竣工资料整编。四是总投资3070.97万元的滇中引水工程楚雄段施工3标引排工程建设全面完成。五是总投资3583.28万元的八角镇葫芦箐小(二)型水库新建工程已完成输水隧洞混凝土浇筑、大坝截水槽灌浆盖板浇筑、边坡喷锚,正在开展坝基帷幕灌浆,累计完成工程投资1730万元,计划于202110月底前完成大坝主体工程建设并下闸蓄水。六是总投资4.82亿元的白衣河水库新建中型水库于911日开工建设,截至1210日,施工进场道路已贯通,正在开展导流输水隧洞进出口开挖及边坡支护,项目区征地移民补偿协议签订,集体林地、土地征占补偿工作,累计完成投资6250万元。

4.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稳步推进。一是完成白冲水库等10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671.4万元。二是完成朵基、马金河、寨子水库3件小(一)型水库及大塘子等14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竣工验收。三是总投资1650万元的新增红旗水库等10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主体工程建设,计划于20212月底完成建设。

5.饮水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全面落实好“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和农村饮水安全新评价准则的宣传工作。通过发放“明白卡”“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向受益区群众宣传生活用水卫生知识,提高群众安全饮水意识;健全完善人饮工程管护责任体系及“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累计发放饮水安全明白卡84600张及监督举报电话海报350张。二是稳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核定、水费收缴工作改革。围绕省、州对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目标任务及要求,全面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基础定价;截至1230日,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数占全市工程总数的95%以上,水费收取率达到90%以上。三是全面解决2020年脱贫出列的239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达标项目建设。

6.项目争取及前期工作力度加大。一是完成西静河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和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报告编制上报,经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审查,同意西静河水库三类坝鉴定结论,初步设计报告已通过省水利厅审查。二是重点河道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基本完成。龙川江楚雄城区段(下段)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已获得省发改委、省水利厅批复;紫甸河河道治理工程(上段)已完成初步设计编制;河前小河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市发改委审查批复。三是楚雄市龙川江(马石铺)至龙宝闸、殷家箐水库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市发改委审查批复。四是完成青山嘴水库至东华子午引调水工程及楚雄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上报,项目估算总投资分别为10468.3万元和45898.66万元。五是新村镇西叉拉、苍岭镇罗文村、三街镇清水河小(一)型水库工程,东华镇芹菜塘、茨苴箐等一批小(二)型水库新(扩)建骨干水源工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西叉拉、罗文村、清水河、下竹箐水库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芹菜塘、茨苴箐、塔吧箐、天生桥等一批小(二)型水库已完成初设编制。六是完成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楚雄市受水区的社会风险评估及实物调查等相关工作。七是马龙河中型水库新建项目已完成外业勘查工作,正在开展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八是中石坝水库扩建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上报,正在等待州发改委审查审批。九是抓实抗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根据债券申报工作要求,在市属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指导下,2020年申报抗疫国债资金补助项目1件(白衣河水库新建工程),累计争取到位抗疫国债补助资金13146万元;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水利工程18件,项目总投资360254万元。截至1130日,申报地方专债项目中有4件项目被省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库锁定,计划总投资12.43亿元,计划申请地方专项债券资金补助3.99亿元。

7.统筹调度,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利工程日常监管。一是通过对全市蓄水工程、抽水站和小坝塘的供水能力进行统计分析,在确保城市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调度,累计完成3026.2m³大春生产用水供给。二是完成并组织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参加云南水库移动巡查APP推广使用培训及工程信息采集录入,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基本实现重点小型水利工程信息化管理全覆盖。三是全面落实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公示;认真配合长江水利委员会督查组及省水利厅督查组开展2轮小型水库工程及水库工程运行管理督查检查,抓好相关工作整改落实,累计完成13件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和9件小型水库的论证报告编制。四是积极开展苍岭镇小型水库管理改革示范创建,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管理运行体制机制,提高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五是积极开展2020年度中央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争取工作,下达楚雄市2020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21万元,专项用于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

8.全力抓实抗旱防汛减灾工作。2020年干旱造成累计15个乡镇87个村委会252个村小组28084人和8168头大牲畜因旱发生饮水困难; 4条河流断流,10座小(二)型水库和133座坝塘干涸,1眼机电井出水不足。面对日趋严峻的旱情,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省、州党委政府抗旱保饮水安全和抗旱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举全市之力,及早部署,主动应对,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协作配合,全力以赴投入到抗大旱、保饮水、抓春耕、促发展各项工作中,扎实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一是及时编制完善《楚雄市2020年供水保障应急方案》报请州人民政府批准并成立了分管副州长任组长的楚雄城区应急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供水安全。二是根据城市供水水源水库蓄水情况及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复,于201912月中旬启动“楚雄市供水保障应急方案”,一期通过青山嘴水库供水干渠及库库连通工程向尹家嘴水库、团山水库调水380m³;根据水库水量变化于2020217日、430日再次启动城市应急供水调度,累计完成城市供水应急调水690m³。三是积极引导用水困难的地方,在深入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照“不漏一村、不漏一校、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的要求,逐一研究制定饮水困难地区群众饮水保障方案,采取开辟新水源、架设管道、打井、应急提水、送水、拉运水等措施解决饮水问题;累计投入抗旱资金 475万元(其中:市级资金400万元,省级资金25万元,中央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抗旱保饮水、保生产,拉运水补助专项工作经费,投入抗旱人员7万多人次,临时解决饮水困难人口28084人,大牲畜8168头。四是调整充实了2020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在抓抗旱蓄水工作的同时,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对全市2件中型水库、15件小(一)型水库、227座小()型水库防汛行政首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人进行了明确,确保各项防汛责任制落实。五是认真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及抢险队伍建设,做到有备无患,按照思想组织、队伍、物资、责任和措施“五落实”的要求,认真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全市共储备防汛物资编织袋、锄头、铁铲、发电机、柴油机、小型机动抽水机、潜水设备、挖掘机等28个品种,价值70万元的防汛物资。成立防汛抢险队伍167支(含村级抢险应急队伍),应急抢险队员6138人。截至1130日,全市累计完成库塘蓄水10208.6m³,比去年同期9112.5m³多1096.1m³,占2020年州级下达计划蓄水1.251亿m³的81.6%,其中:中型水库蓄水2842.1m³,比去年同期2470.6m³多371.5m³;小(一)型水库蓄水1974m³,比去年同期1653.9m³多320.1m³,小(二)型水库蓄水2790m³,比去年2558m³多232m³;小坝塘蓄水2602.6m³,比去年同期2430m³多172.6m³。六是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按照“科学减灾,常备不懈”的要求,613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朵基水库出现险情为假想,相继发出三级、二级、一级预警,模拟启动应急预案,开展了“楚雄市2020年防洪减灾应急抢险演练”,有效锻炼和提高了有关部门和乡镇的应急抢险本领。

9.水资源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坚持优化配置,制定出台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完成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自检自查及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全市12个重要水功能区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91.6%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二是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完成节水型社会省级审核验收评估。三是全面推进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完成全市16座小水电站一站一策清理整改工作方案编制上报。目前,五街河等7座退出类的小水电站发电机组已全部拆除;保甸河等8座整改类小水电站已按批复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和销号验收;1座(密者河三级站)由整改类变更为退出类申请已通过市政府批复,相关材料已上报州局审查审批。四是认真配合做好环保督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督察、长江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10.水土保持工作持续巩固。一是进一步加强开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确保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截至1230日,累计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63.39万元。二是扎实抓好兔冲山和袁家2个国家级径流观测场的日常监测管护和水土流失资料收集整理,完成水土保持信息化录入工作。三是认真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建档录入工作,完成14件开发建设项目水保信息录入。四是认真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图斑复核,累计完成100个图斑现场信息复核,查处水土保持违法图斑14件。五是完成国道G320、楚姚高速、滇中引水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

11.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是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走向“有实”的关键一年。按照全面落实建设“幸福河湖”的总体目标和“重在保护、重在治理”的战略要求,稳步推进全市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好河湖保护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清水行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一河(湖)一策、河(湖)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清河行动等工作有序开展,初步实现了“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目标要求。一是积极推动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完成36条河流,920.38公里岸线划定。二是按照省州《美丽河湖评定方案》,经过准入自评、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专业评定等环节,经州河长办评审,龙川江楚雄城区段被认定为州级“美丽河湖”,正积极申报省级“美丽河湖”创建。三是按照省州统一部署安排,完成了楚雄市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推广使用工作。目前市管水利工程干部职工,各乡镇400余名镇、村两级河长全覆盖安装使用“楚雄河长APP”开展巡河、巡库工作,有力促进河(湖)长制工作信息化。四是河(湖)长巡查工作稳步开展,截至1130日,市级河长累计巡河152次,提出河长巡查整改意见292条;乡镇级河长巡河2398次,村级河长巡河4652次,村级巡查员巡河6912次;市级暗访检查15次,发出河湖长制工作交办单16次,河湖长制督办通知1次,执行河长会议制度17次,完成市级河湖长制工作培训90人次。五是河湖长制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截至1230日,市、乡(镇)累计开展“清河行动”285次、参与人员2.05万人次,出动车辆机械779台次,整合投入各类资金130.76万元,共清理河道1581公里,整治河道面积134.8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物1处;开展联合执法64次,出动执法人员213人次,清理各类垃圾6806.7吨,整治非法种植物面积1033平方米。

12.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生产。按照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及质量监督的工作部署,结合水利行业实际,认真履行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行业管理职能,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深入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实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

13.挂包帮扶责任全面落实。一是深入做好“部门包村、干部帮户”脱贫攻坚联系点树苴乡迤能、营盘山2个村委会帮扶工作,先后组织116名干部职工对1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走访。二是新调整下派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3名(村第一书记1名)。三是投入17万元开展帮扶联系村组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村级公益性岗位15个;开展职工爱心帮扶捐款1次,累计捐款2.045万元。

14.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聚焦重点,深入摸排、深挖彻查,按“破网”“打伞”“断财”及《楚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深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推进行业深挖根治大会战。深入摸排水务系统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线索,通过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和水资源领域重点突出问题专项执法检查,下达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非法开采地下水等停止违法和改正通知书12份;拆除违法建筑物1处;制止在各水库和龙川江沿岸垂钓、捕鱼人员607人次,打击河道非法电鱼611人,捣毁网具60张,发放宣传资料1100份。制定上报《楚雄市水利行政管理领域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15.“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工作全面开展。一是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总要求,及时成立“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组,进一步加强与设计技术服务单位联动,围绕构建节约高效、保障有力、人水和谐、风险可控的现代化水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开展“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规划防洪工程、供水工程、水生态工程和重大战略储备、智慧水务项目5大类355个项目,规划工程总投资629.14亿元。二是完成“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规划编制。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 以及乡村振兴梯次推进的总体部署,围绕统筹规划完善全市农村饮水工程体系建设,全面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供水保障率,全面完成“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规划总投资5.22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度楚雄市水务局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水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3996.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96.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9年度收入合计2471.27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11525.61万元,增长466.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比上年度增加,特别是增加了楚雄市白衣河水库项目中央特别抗疫国债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水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402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97万元,占总支出的7.37%;项目支出12987.60万元,占总支出的92.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度支出合计248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51万元,项目支出1496.35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2.46万元,增长4.28%,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工资及各项社保费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1491.25万元,增长767.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比上年度增加,特别是增加了楚雄市白衣河水库项目中央特别抗疫国债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3.97万元。2019年度支出991.51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2.46万元,增长4.28%,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工资及各项社保费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2020年度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87.60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1496.35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1491.25万元,增长767.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比上年度增加,特别是增加了楚雄市白衣河水库项目中央特别抗疫国债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8.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0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1.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27.25万元,增长66.3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导致工资及各项社保费增加。二是项目资金增加,上级专项拨款支出比上年度增加,增加支出的项目主要是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农村安全人饮巩固提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78.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3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76.96万元、农林水支出2864.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2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3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43.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预算的4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的47.7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楚雄市水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4.00万元,2019年支出数为4.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2万元,下降0.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严格控制车辆维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84万元,下降1.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7万元,占89.25%;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占10.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楚雄市重点水利项目、水库除险加固、五小水利、安全人饮、河长办、滇中引水、脱贫攻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楚雄市水利项目协调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16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4万元,下降6.42%,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52万元、水费1.02万元、电费0.36万元、差旅费6.42万元、培训费0.84万元、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委托业务费2.00万元、工会经费8.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0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楚雄市水务局资产总额1713.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7.3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46.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35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减少。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楚雄市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0—附表12

2020年楚雄市水务局开展项目绩效评价7个,财政安排资金15945.00万元。项目明细如下:

1.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4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楚雄市6个乡镇15个村委会68个村小组抗旱工程12件。

2.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354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楚雄市15个乡镇节约用水、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9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0件、小型水库维护养护12件。

3.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省级专项资金38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楚雄市5个乡镇7个村委会16个村小组新建水池4座、更换抽水设备及管材,巩固提升1.2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4.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项目省级补助资金97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楚雄市15个乡镇完成岸线划定河流34条、岸线划定界桩或公示牌63块、岸线划定及制图河流719.1公里。

5.楚雄市白衣河水库项目1314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新建中型水库一座,新增蓄水能力1480m³,年新增供水量为 1626.6 m³、解决农村人口 0.97 万人,牲畜8.23万头的生活用水,灌溉耕地2.70万亩、经济林果4.65万亩。

6.2020年五小水利项目96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楚雄市15个乡镇改扩建小(二)型水库一座、新建25m³蓄水池23个,建泵站7座,闸阀室13间,架设380v电力线2800米,安装提水管线4312米,供水管线28136米、新建M7.5浆砌石沟渠1160米,高2.0米,底宽1.1米,口宽0.4米、更换抽水设备3,110Kv扬程600米、打井9口、架设管道1150米,电路2400米,电杆17棵;水厂管网延伸6400米。

7.抗旱项目3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全市15个乡镇打井17口,购买水箱4个,抗旱饮水坝建设工程23个、新安装扬程泵9台、解决8369人饮水及843亩农作物灌溉水源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水资源费

水资源费主要指对城市中取水的单位征收的费用。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水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是指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了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应当向水行政部门缴纳的费用。

 

 

楚雄市水务局

                             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