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及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市低效、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处置的相关要求,切实有效盘活存量水利资产,推动存量资产与新增资产良性循环,全面提升全市水利基础设施运营管理质效,着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助力楚雄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经市水务局研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拟通过取水权转让方式,对楚雄市楚双水库、竹园水库、中石坝水库、马金河水库、团山水库、寨子水库、江家冲水库、殷家箐水库、中土坡水库、龙宝闸水库、关坝河水库、朵基水库、二城坝水库、罗其美水库、西静河水库等15座水库实施经营权盘活。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电话方式向楚雄市水务局申请相关水库资料及政策文件、反映意见和建议。
受理地址:楚雄市航空路242号楚雄市水务局
电话号码:0878-3124169,传真:0878-3110650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三、有关要求
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对匿名反映且无法核实具体情况的意见建议,不予受理。
后续相关盘活处置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及楚雄市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特此公示。
楚雄市水务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