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8号)及《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精神,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具体要求,楚雄市全面启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形成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现对《楚雄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楚雄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报告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公示方式:楚雄市人民政府网。
三、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0日。
四、参与方式: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五、邮寄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航空路242号楚雄市水务局;邮编:675000(请在信封上注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示”字样)。
六、电子邮箱地址:yncxsbb2021@163.com。
附件:楚雄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报告(征求意见稿)
楚雄市水务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