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切实抓好《楚环督转﹝2023﹞3号转办受理编号云环督楚﹝2023﹞2号的转办问题》(以下简称《转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结合楚雄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对照《转办问题》中“6月13日现场督察发现,九龙甸水库泄洪口下方有一出水口,排放水体浑浊,与下游河道原水体呈明显差异,并导致下游河道水体浑浊(附照片),请进一步调查,严肃处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整改要求、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同时,深化环保执法监管,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区域环境质量,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二、整改原则
(一)高度警醒,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以云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抓好云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层层压实责任,逐项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将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分解细化落实,确保整改到位,推动楚雄市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依法依规,坚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遵守法律规定,对辖区内、行业内、责任范围内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持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深入排查整治,并切实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决策部署落实相应整改要求,确保中央、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快速推进,切实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监管。督促各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设备;积极运用《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严肃查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举一反三,全面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区域等存在环境风险项目的排查力度。对潜在的环境风险要加强风险管控。督促各企业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三、整改措施
“6月13日现场督察发现,九龙甸水库泄洪口下方有一出水口,排放水体浑浊,与下游河道原水体呈明显差异,并导致下游河道水体浑浊(附照片),请进一步调查,严肃处理。”的问题
(一)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学习。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文件学习,深入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谆谆教诲和殷殷嘱托上下功夫,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纳入市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设置生态环保专题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筑牢领导班子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绿色政绩观。市水务局每年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8次。
责任领导:李世良;
责 任 人:张成彪;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细化工程措施,压实整改责任。
(1)督促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滇中引水项目部对伍庄村2#支洞对污水处理池增高扩容,在原有排水处理池高度上整体增加60厘米,以达到满足处理要求。
(2)督促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滇中引水项目部对伍庄村2#支洞应急处理池增高扩容,扩容高度为三个应急处理池统一加高1米,满足超负荷出水应急处置能力;在应急处理池附近另外增设雨水排水沟,落实雨污分流,规范应急处理池处置作用。
(3)督促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滇中引水项目部对九龙甸水库泄洪口下方出水口的淤泥及时进行清理,改观出水口出水效果。
3、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整改实效。
市水务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加强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健全管理制度,督促滇中引水项目部加强隧洞排水管理,有效落实环保措施,规范操作人员作业行为,保证水质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李世良;
责 任 人:张成彪;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楚雄市水务局
2023年6月15日
水体浑浊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