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存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楚雄市自2006年开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于2007年12月列入全国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十三五”期间进行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旨在原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工程基础上进行巩固提升,并重点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区倾斜。项目具体实施方法为:改造、配套、升级、联网、水源保护、水质保障以及适当新建部分供水工程;项目实施原则为: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缺什么补什么,严禁大拆大建和重复建设。
截至目前,全市共实施了2016年度、2018年度农村饮用水安全水源保护工程相关项目和201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累计建成饮水安全工程615件,受益人口13.13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289户、8465人),完成投资4238.58万元。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实现基本保障目标,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目标得到进一步完善。
在日常运行监管中,市水务局积极配合市卫健局、市疾控中心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监测,对全市15个乡镇的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及学校自备水等进行抽样监测。全年分别于枯水期、丰水期各开展一期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 2019年水质合格率75.69%,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通知》精神,目前正在对全市1528件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开展水价定价,按照《楚雄市农村饮水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和《楚雄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水费收缴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水费收取,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有人建、有人用、有经费维修管理和水源保护工作有人做。在下步工作中,市水务局将进一步强化各乡(镇)、村委会、村小组的监管责任,深入推进水安全保障工作,夯实农村饮用水水源保和饮水安全保障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楚雄市水务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