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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5746656269/201910-00039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9-10-16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19-10-16
称: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92号提案的答复
号: 楚市水复〔2019〕59号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9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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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丽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青山嘴水库径流区内的雾露摆小河进行清淤的提案”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我市全面开展巡查督查工作,严格执行“市级总河长和副总河长每年巡查不少于1次,市级河长每年巡查不少于4次,乡镇级总河长和副总河长每年巡查不少于8次,乡镇级河长、村(社区)级河长每年巡查不少于12次,村(居)民小组巡查员每年巡查不少于24次”要求,目前,全市各级河长、督察长主动履职,积极开展巡河巡查,市级河长、督察长完成了全市18条河流、18座水库的第二轮巡查,提出河长巡查整改意见36条,督察长督查意见34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已交由有关部门和乡镇抓紧整改落实。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高频次开展督查、督办,实现一旬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督查其履职尽责并迅速整改。2019年工作开展以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督查检查4次,市级河长巡河32次,乡镇级河长巡河1341次,村级河长巡河3086次,截至6月30日,全市开展“清河行动”32次,参与人员16971人,调入车辆及机械336台次,投入资金63.14万元,共清理河道50条,整治面积198000平方米,清理河道总长689公里,清理各类垃圾1092.8吨,整治非法种植植物面积39780平方米,河道生态恢复53897平方米。通过6个月的“清河行动”,我市境内河道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河道污染明显减少,实现了岸绿景美的初步目标,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您提出“关于对青山嘴水库径流区内的雾露摆小河进行清淤”一事,楚雄市水务局认真研究,就目前上级部门没有这方面的项目楚雄市财力压力较大,我们将与吕合镇人民政府加强协调沟通做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河道淤积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