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市水复〔2021〕7号
李维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开展九龙甸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九龙甸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开展水源地达标建设,但由于库区历史遗留问题及水源保护区群众没有从水源保护各项措施中直接受益,九龙甸水库水源地保护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2021年以来,为进一步抓实九龙甸水库水源地督查整改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水库正常蓄水位以外延伸200米范围内的耕地实行土地流转,交九龙甸水库进行治理。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九龙甸水库保护区日常巡察管理工作,抓实2021年总投资2400万元的九龙甸水库水污染防治保护项目建设,确保九龙甸水库水质稳定。
楚雄市水务局
2021年 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