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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5746656269/201910-00025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9-10-16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19-10-16
称: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的答复
号: 楚市水复〔2019〕46号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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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楚雄市塔靶箐小(二)型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议,已交市水务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人民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努力筹措建设资金,持续推进全市水利改革与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建成中型水库2件,小(一)型水库16件,小(二)型水库222件,小坝塘4518件,小水池小水窖96397件,现状供水能力达2.12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为30.7万亩,水利化程度65.6%。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楚雄市塔靶箐小(二)型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议,已列入“十三五”规划中,目前可研、初设初稿已编制完成,待项目批复后建设实施。下步工作中,市水务局将根据部门职能认真做好向上级争取项目和建设资金有关工作,请乡镇和村委会做好受益群众的思想工作,认真宣传“谁受益、谁建设、谁管理”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确保水利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