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20/2026-00005 信息分类: 林业
发文日期: 2026-02-03
发布机构: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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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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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草罚决2025031

被处罚人姓名张某某

本机关对你(你单位)大麦地河、老虎咬马自家山上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的情况下砍伐林木的行为。于2025年11月26日经批准执法三大队立案开展调查,经查,楚雄市大地基乡大地基村委会下排村民小组6号村民张太保2024年12月份楚雄市大地基乡大地基村委会下排村民小组大麦地河、老虎咬马山上滥伐林木13株,经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楚公司鉴(环)[2025]第92号鉴定意见书鉴定:砍伐林木13株(其中云南松6株,云南油杉7株,)蓄积7.4476立方米。  

上述行为及事实当事人及证人询问笔录、身份证、林权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勘验及指认照片、司法鉴定意见书据为证202512 25 日,本机关依法向你(你单位)送达了《林业草原行政处罚先行/听证权利告知书》(文号:楚市2025031,告知了你(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和你(你单位)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1.你(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

本机关认为,你(你单位)楚雄市大地基乡大地基村委会下排村民小组大麦地河、老虎咬马自家山上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的情况下砍伐林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条第一的规定。《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2项的规定:滥伐林木,违法程度情节一般;违法情节: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蓄积计算5立方米以上不足10立方米或幼树300株以上不满 500 株的;裁量基准:责令限期在原地或异地补种滥伐株数2倍以上3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条第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你单位)处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限期于2026年2月26日前补种滥伐林木13株3倍的树木,即:13株×3倍=39株

2.处滥伐林木价值894元的4倍的罚款,即:894元×4倍=3576元。

上述罚款,你(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国家金库楚雄市支库(户名:楚雄市财政局,账号: 241100000003278001(市级))或者通过指定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你单位)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楚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通过互联网渠道https://xzfy.moj.gov.cn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于六个月内直接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