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楚市林草行处决字【2024 】第A019号
当事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称:腾冲德靖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58IMACRK6RQ32
2024年12月20日,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接到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楚市检刑行意[2024]79号检察意见书,建议我局对腾冲德靖劳务有限公司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于2024年12月30日立案后,行政执法三大队执法人员开展调查,经查,腾冲德靖劳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在楚雄市冬瓜镇兴隆村委会上马房村民小组旧午记山、大坝山村民小组(一、二、三、四组)大坝山,詹家冲村民小组龙爪山建设楚雄市柳树冲12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4-27,29,43-46方阵超许可范围扩宽施工便道造成毁坏林地、非法使用草原,经云南云林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腾冲德靖劳务有限公司毁坏林地面积12.49亩,非法使用草原面积0.43亩,地类为乔木林地面积2.56亩、灌木林地面积9.93亩、草地面积0.43亩;森林类别为商品林面积11.64亩、公益林面积0.85亩;林地权属为集体所有,毁坏的原有林木蓄积2.6立方米。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当事人询问笔录、证人询问笔录、营业执照、林权证、草原证明、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承包合同、司法鉴定意见书、楚雄市柳树冲12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楚雄市柳树冲12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恢复草原植被和生产条件实施方案等证据为证。
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25年3月10日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告知了违法事实、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并告知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对此,☑你(单位)未作陈述申辩。☐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陈述、申辩,经复核,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经复核,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理由成立,予以采纳。
上述违法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毁坏林地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使用草原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在__年_月_日到本机关(具体承办机构)接受处理
☐并于__年__月__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本机关)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依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实施办法》(2023年版):第4项,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情节严重。“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及其他毁坏林地的行为,毁坏林地(不含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 5 亩以上不满10亩的,或者毁坏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地面积不满 3 亩以上不满5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 2 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处罚适当性理由:该公司积按实施方案极主动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栽植了云南松、华山松、栾树、红叶石楠,但毁坏林地面积超过10亩,故以3倍的罚款;第22项规定:情节轻微,“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非法使用草原,面积不足5亩的,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对违法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擅自将草原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六倍以上7倍以下的罚款”。处罚适当性理由:该公司积极主动恢复草原植被,按实施方案技术措施设计要求并人工播种了黑麦草籽,故以6倍的罚款。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腾冲德靖劳务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于2025年3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毁坏林地面积12.49亩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8815.8元3倍的罚款,即:38815.8元×3倍=116447.4元;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腾冲德靖劳务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于2025年3月30日前恢复草原植被;
2.并处非法使用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92.37元6倍的罚款,即:92.37元×6倍=554.22元。
两项合计罚款:117001.62元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国家金库楚雄市支库户名:楚雄市财政局,账号:241100000003278001市级。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楚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我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