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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4年度林草行政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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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4年度林草行政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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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推广应用的通知》云司通〔2024〕9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4年(1月至12月31日)以来全市发生的林草行政案件进行了汇总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1.案件发生及查处情况:2024年1月至12月31日,我市共发生56起,按照案件类型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20起,毁坏林地6起,滥伐林木16起,盗伐林木3起,防火期野外用火8起,过失失火2起,非法移植树木1起,非法使用草地1起,按照违法主体划分:企业法人违法案件5起,公民违法案件51起。发案56起、查处56起,查处率100%。

2.损失情况:共计损失林地11.97公顷,林木损失46.8006立方米。

3.案件处理情况:共计行政处罚56人次,罚款合计562400.8万元,恢复林地11.97公顷,补种树木2882株。

二、全年林草行政案件特点

主要特点:违法从案件发生类型看,违法毁坏林木、林地、违法使用林地,防火期野外用火案件为主要案件发生类型,占案件总数的96.7%,此类案件发现数量一直稳居前列。

发案原因:1.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力度仍不够,林农及用地单位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保护林木的意识不强,“靠山吃山”的思想依然存在,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保护森林资源之间的关系;2.重发展、轻保护,为了一时的经济发展,不惜牺牲生态环境,在使用林地上存在不批就用的情况;3.乡镇对属地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疏于管理,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4.部门对基层护林员管理监督不严,普遍护林员存在不履行巡护职责,或疏于巡山护林。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工作建议

1.坚持不懈地抓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林业政策,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努力形成依法治林兴林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

2.加大对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建议省、市加大对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依法行政。

3.加大林政案件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公安、交通、环保、水利等部门的协作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保障林区秩序稳定。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