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市林规〔2024〕1号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印发《楚雄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标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市国有林场、局属各科室:
现将《楚雄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标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正文详见附件。
2024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