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楚雄市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相关情况进行公告(附后)。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管理办法(试行)》编制单位提交意见及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
管理办法编制单位: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 系 人:阿燕华
联系电话:0878-6088766 6088770 传真:6088767
电子邮箱:cxslyjzck@126.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中大街181号6楼601室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