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20-/2024-1018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10-18
发布机构: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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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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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森林资源监督和生态修复的公益职能,组织开展造林绿化、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质低效林改造的规划制定和技术监督等。依法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及火情监测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展资源调查,林业统计,森林资源保护、培育、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管理辖区内重点公益林。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突出生态优先,国有森林草原资源得到全面保护。主动回归国有林场护林造林主业,充分发挥国有林场人员和森林资源优势,国有林场88管护人员圆满完成了森林草原管护面积44.877万亩,其中国有林12.041万亩,通过委托代管方式管护非国有林32.836万亩,森林平均覆盖率93.11%。发放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知识宣传材料115余份,对紫溪山750亩国家级华山松种子园开展无人机喷洒药剂防治害虫作业,森林管护任务明确到各管护实施单位和管护点,管护责任全面落实到管护人员,责任落实率达100%。

2.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末端发力、终端见效。楚雄市国有林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在林区进出路口制作醒目的警示牌,书写护林和森林防火警示语,悬挂横幅,粘贴防火通告,林场与管护站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状4份,管护站和职工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书47份,发放户主责任书350份,粘贴楚雄市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通告240份,楚雄州森林防火命令80份,楚雄市市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通告240份,云南省人民政府防火命令50份,总林长令第1号40份,第2号40份,五彩旗297套,临时标语101条,宣传牌172块,宣传单1126份,防火课11次,短信219条,召开培训会议21次、视频播放32小时,音频播放2976小时,扫码登记1677次,加强重大节日防灭火管理,采取超常规巡山护林558次,“五种人”和林区的“坟主”处进行造册登记,签订监护人责任书22人,坟山坟主登记137穴,签订上坟责任书37份,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储备动力喷水灭火机24台,风力灭火机39台,灭火水枪25支,灭火弹865发,油锯12台,睡袋25个,砍刀52把,阻燃服86套,兵工铲10把,二号工具501把,防火指挥车3辆,定期维修、保养扑火工具,确保扑火器材拿得出、用得上,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不定期深入林区、站点进行督查13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全面压实,确保了国有林区生态安全。

3、夯实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基础。坚持把乡村振兴同国土绿化、国有林资源保护、林下经济发展结合起来,积极向上争取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进一步夯实林场发展基础,推进林场绿色经济发展。一是争取上级财政资金262万元,新建或续建东华森林管护点、叫阴山管护点、中石坝管护点、旧关老场部、樟檀林马场管护点新建或改建项目13个,建设管护点1115.7m²,国有林管护基础得到夯实,管护水平大幅提升。二是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发展资金106万元,突出特色,发展林下中药材22亩(黄精20亩、滇重楼2亩),林下蔬菜30亩(楤木10亩、香椿20亩);三是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00万元,完成2022年度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并通过市级验收合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技术生产科、樟檀林管护站、旧关管护站、白依管护站、新村管护站。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国有林场。

纳入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度收入合计8073817.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73817.4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4534.71元,增长0.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534.71元,增长0.9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职工数量增加,因机构改革2022年下半年从执法大队划转11名职工到楚雄市国有林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度支出合计8073817.44元。其中:基本支出7013817.44元,占总支出的86.87%;项目支出106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3.1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534.71元,增长0.9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24534.71元,下降8.18%;项目支出减少550000.00元,下降34.1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工程量减少,工程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13817.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47642.17元,占基本支出的97.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6175.27元,占基本支出的2.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度用于楚雄市国有林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发展林下中药材22亩、种植林下蔬菜30亩共支出106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3817.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4534.71元,增长0.93%,主要原因是:职工数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606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6%,其中:未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73611.31元(其中:退休费632303.9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1307.36元),抚恤金156696.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支出25752.97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退休公用经费、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0439.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2728.1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1288.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422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024898.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2%,其中:林业和草原事业支出4964898.27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106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公用经费、遗属生活补助等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和乡村振兴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24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元,决算为20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元,决算为206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5.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元,支出决算为20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元,决算为20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结果。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1804.00元,下降46.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04.00元,下降46.6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结果。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是林业和草原工作调研及相关工作检查验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国有林场资产总额1704241.14元,其中,流动资产327632.43元,固定资产1376608.7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34867.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2011.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市国有林场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国有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