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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 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市国有林场成立于2018年4月,是根据中央、省、州国有林场改革的精神,撤销原紫金山、旧关、白依河、新村4个林场新设立的楚雄市林草局管理的公益二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楚雄市国有林场的职能是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楚雄市国有林场单位性质属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技术生产科、樟檀林管护站、新村管护站、白依河管护站、旧关管护站。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确实做好森林管护工作,保护好生态环境。
楚雄市国有林场管护国有森林草原区面积44.877万亩,其中国有林12.041万亩,通过委托代管方式管护非国有林32.836万亩,森林平均覆盖率93.11%。森林管护任务明确到各管护实施单位和管护点,管护责任全面落实到管护人员,责任落实率达100%,杜绝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保护,森林覆盖率逐步提高。
2.稳步推进2023年森林抚育林业项目设施,全面发挥生态修复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林场职能,主动承担省州市生态修复项目任务,抓实抓细项目管理,解决发挥生态主力军作用,做好2023年3万亩森林抚育项目工作,在规划设计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加大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培训、施工作业培训工作,改善森林空间,提高森林生长量和森林质量;
3.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拟定在旧关管护站国有林内林下种植林业蔬菜,在新村管护站国有林内进行中药材种植,夯实国有林场发展后劲。
4.努力完成紫溪山马场樱桃园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收回紫溪山马场樱桃经营权,为2023年国家级华山松良种基地子代林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按照华山松良种基地建设要求,积极开展华山松病虫害防治及全同胞种子育苗工作,将对无性系20棵母树人工控制授粉,计划采集华山松良种2.5吨,为云南省种苗站提供良种供给保障。
5.继续推进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管护点建设工作,在上年完成管护点建设预算、招投标及开工的基础上,加大管护点建设质量监督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压紧压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管护站主体责任,真正把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严把质量关,争取在2023年完成项目竣工及验收工作,逐步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稳定职工队伍,让职工全身心投入到森林管护中,为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6.全面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结合当前审计的开展,摸清管护站家底,做到债权债务明晰,资产、经营性资产清楚,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理顺关系,权责利明确,将改革进行到底,让林业职工队伍真正成为我市生态建设及保护的主力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务总收入75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2.4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585.22万元对比增加167.23万元,增长28.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9人(其中:市投资促进局调入1人,市林草局调入11人,退休3人),人员经费、社会保障费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52.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2.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2.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585.22万元对比增加167.23万元,增长28.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9人的人员经费及相应社会保障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52.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5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17万元,与上年585.22万元对比增加94.95万元,增长16.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9人(其中:市投资促进局调入1人,市林草局调入11人,退休3人);项目支出72.28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72.28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将遗属补助、职业年金纪实缴费、临聘人员工资划入项目管理。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52.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62.8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工资;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转退休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2.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每月生活补助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1.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30204事业机构:519.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及公用经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42.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与上年585.22万元相比增加支出167.23万元,增长28.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9人(其中:市投资促进局调入1人,市林草局调入11人,退休3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80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5.8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0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5.8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次,共计接待90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及接待范围,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减少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0万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一)项目:无
1.项目名称
无
2.立项依据
无
3.项目实施单位
无
4.项目基本概况
无
5.项目实施内容
无
6.资金安排情况
无
7.项目实施计划
无
8.项目实施成效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国有林场为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国有林场资产总额363.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7.05万元,固定资产156.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楚雄市国有林场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国有林场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