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20-/2022-1109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1-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州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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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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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组织指导实施;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公益林和商品林的抚育培育,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农村能源建设、宜林地区以造林、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全民义务植树,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审定和种质资源管理;

4.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职责,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高。实施森林管护517万亩,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成长防林三期人工造林0.1万亩,低效林改造1.8万亩,公益林建设0.5万亩,森林抚育3.3万亩,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72万株,占任务的100%,零星植树253.5万株,完成2021年度州市义务植树活动基地25.56亩,全面完成昆明至丽江高速公路楚雄段绿化美化工程绿色廊道项目2803.1亩,超额完成193亩,并通过省级核验,启动全省草原基况监测试点工作,完成楚雄市草原基况10.34万亩监测任务。

2.生态安全屏障切实巩固。完成审批永久占用项目26个54.82公顷,办理 采伐证268份,采伐蓄积2.15万立方米,完成2020年森林督查156个违法图斑140件违法案件整改,查处案件139件,处罚184万元。全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压实防火责任,严格火源管控,强化群防群治和网格化管理,严厉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风险隐患,提升综合防控能力,实现零卫星热点、零火灾,火灾受害率有效控制在1‰以内,火灾当日扑灭率100%,圆满完成了州政府下达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管理任务目标。

3.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持续巩固。持续实施《楚雄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森成果,以巩固深化“创森”成果为主线,紧紧围绕 “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文章,在创建内容、创建举措和创建成效上下功夫,着重做好城乡绿化提质增效,以大工程带动大绿化,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水平。

4.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推进清廉林草建设,积极配合省委巡视、中央环保督察、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推进精文简会,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大比拼活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科技产业发展科、林草湿地资源管理科、政策法规与改革发展科、生态修复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等8个职能科室。事业编制股所级单位楚雄市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造林绿化工作站、市林草种苗工作站、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紫金山瞭望台、市林火监测中心、楚雄市西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等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辖市国有林场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1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722.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22.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6900.02对比,增加822.79万元,增长比例1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拨款比上年度增加。

 

 

2021度收入占比情况表

编制单位: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单位:万元

收入名称

金额

所占总收入比重

一、本年收入

7,722.81

10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722.81

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0%

事业收入

0

0%

经营收入

0

0%

其他收入

0

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75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5.29万元,占总支出的22.89%;项目支出5,979.02万元,占总支出的77.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6900.02万元对比,增加854.29万元,增长比例12.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比上年度增加。

2021度支出占比情况表

编制单位: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单位:万元

支出名称

金额

支出占总金额比例

一、本年支出

7754.31

100%

其中:基本支出

1775.29

23%

项目支出

5979.02

77%

上缴上级支出

0

0%

经营支出

0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5.29万元。与上年 1,767.8万元对比,增加7.49万元,增长比例为0.42%,主要原因分析:每年工资基数调整,各项保险费用也对应调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93.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1.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88%。

 

 

2021度基本支出情况分布表

编制单位: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单位:万元

支出名称

金额

所占总支出比重

一、基本支出

1,775.29

100%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73.57

15.4%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16.04

6.5%

行政运行

1,301.9

73.3%

住房公积金

83.78

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79.02万元。与上年5,132.22万元对比增加846.8万元,增长比例1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拨款比上年度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

1.拨付天保工程管护经费237.5万元;2.拨付昆丽高速公路绿化美化项目资金1137.04万元;3.支付执法大队办公费、电费等日常开支9.5万元;4.森林资源培育支出,主要拨付昆丽高速公路绿化美化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资金,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利息支出合计2513.14万元;5.拨付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60.9万元;6.拨付紫溪山保护区违规建筑整改问题专项资金1224.5万元;7.森林防灾减灾工作支出530.54万元;8.贴息贷款支出69.6万元;9.农业保险保费支出78.7万元;10.其他林业支出17.6万元。

 

 

2021年度项目支出情况分布表

编制单位: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单位:万元

支出名称

金额

所占总支出比重

一、项目支出

5,979.02

100%

其中:节能环保支出

1,374.54

23%

农林水支出

4,222.61

70.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81.87

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54.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6,900.02万元,增加854.29万元,增长比例12.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16.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1,374.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3%。主要用于森林管护、停伐补助支出;

4.农林水支出5,524.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自然保护区管理、贷款贴息、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83.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34万元,支出决算为46.02万元,完成预算的1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62万元,完成预算的1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完成预算的1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2021年新购买7辆依维柯防火运兵车,用于森林防火期处置火情运送物资及防火队员,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6.14万元,增长365.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7.1万元,增长435.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7万元,下降70.8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局2021年新购买7辆依维柯防火运兵车,用于森林防火期处置火情运送物资及防火队员,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62万元,占99.14%;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占0.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6.22万元,购置车辆7辆。我局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2021年新购买7辆依维柯防火运兵车,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期处置火情运送物资及防火队员使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3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我局车辆日常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局接待上级检查、考察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83万元,与上年52.97万元对比,增加228.8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在森林防火期严格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批示,每年聘请防火队员140人,按3000元/月聘请7个月在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中预算;2021年我局实际发生劳务费用218.26万元,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28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9万元,固定资产54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5.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8.8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4.5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2项,账面原值32.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85.4

739

541.4

84.32

178.6

 

278.48

 

 

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防火物资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占用林地报批费用是指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因企业及业主征占用林地,需要林业部门核实规划,以及组织向上级(含国家级、省州级)组递交申报材料,包括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等。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7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