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501000
楚雄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国有林场成立于2018年4月,是根据中央、省、州国有林场改革精神,撤销原旧关、白依河、新村3个林场新设立的楚雄市林草局管理的公益二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楚雄市国有林场的职能是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楚雄市国有林场单位性质属事业单位。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楚雄市国有林场森林管护区管护面积42.689万亩,其中经营管理国有林12.041万亩,森林平均覆盖率93.11%,并通过委托代管方式管护非国有林30.836万亩,森林管护任务已明确到各管护实施单位和管护点,管护责任全面落实到管护人员,责任落实率达100%。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始终贯彻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 层层签订责任书、联防协议,管护责任全面落实到人,严格落实防火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实行平时抽查与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检查相结合,建立台账管理制度,2021年实现了管辖区内零森林火情火灾。
实施完成2020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3.3万亩,完成2021年度森林抚育项目3万亩规划作业设计;完成了吕合镇金家屯砂石场绿化工作,栽植树木3000余株,完成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人工造乔木林建设项目1000亩,完成3000亩封山育林工作,完成了苍岭镇15000亩退化草原及子午镇2019年度1714亩退化防护林补植补造工作。苗圃基地新建大棚18个,培育乡土树种栎类35万株(树种包括:滇青冈、元江栲、青冈栎、锥莲栎、高山栲)实施林木良种补贴项目建设、华山松良种基地抚育管理,开展无人机防治华山松球蚜、松大蚜、华山松球果螟的工作,防治面积450亩,人工采收华山松良种种子3100kg。完成与云南省林科院合作的叫阴山300亩退化云南松提质增效经营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前期工作,完成与云南省林科院合作的黑地冲云南松实验林嫁接及管理工作,完成与中国林业科学院资源昆虫研究所合作的高山栲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培育建设基地维护管理工作,完成了林下养殖梅花鹿101头的管理工作;国有林场后续改革稳定推进,创新方式,勇于破解改革中的困难问题,林场改革与公司制改革有机融合,确保了林场改革稳定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国有林场。
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技术生产科、白依河管护站、旧关管护站、新村管护站、樟檀林管护站七个股所级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国有林场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08人,主要是国有林场三个企业管护站职工定额补助人员(每人每月补助500元)。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领取遗属补助人员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收入合计555.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5.38万元,占总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2.07万元,下降21.49%,下降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减少及职工人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5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3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707.45万元对比减少152.07万元,下降21.49%,下降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减少及职工人数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5.38万元。与上年的对比减少58.07万元,下降9.5%,减少主要原因是: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人,退休1人。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保险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4.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94万元减少94万元,主要原因无项目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的对比减少152.07万元,减少21.49%,减少主要原因是:无项目资金支出及职工人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相关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7%,其中:未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1.05万元(其中:退休费55.36万元,抚恤金5.04,离退休公用经费0.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退休公用经费、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4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农林水支出38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0.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公用经费、遗属生活补助等机构正常运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的95.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的95.5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86万元,比2020年0.52万元,增加0.34万元,增长6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没有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4万元,增长64.3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樟檀林管护站华山松良种基地省级验收接待增加产生的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没有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没有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没有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樟檀林管护站项目验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国有林场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为0,与上年一致,无变化;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0.95万元,比上年11.52万元减少0.57万元,下降5%,减少主要原因是:1、工会经费未支付等。2、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审批制度,压缩不必要开支。部门事业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26万元,差旅费1.8万元、电费1.95万元、租赁费1.5万元、业务招待费等0.86万元,其他交通费1.58万元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国有林场资产总额213.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46万元,固定资产169.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13.83 |
44.46 |
169.37 |
147.26 |
|
|
22.11 |
|
|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林场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森林资源: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林地面积、树种及木材蓄积量等的总称。可再生性、生长的周期性和易受人类开发利用的影响;国有林权、集体林权。
2、森林防火: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3、森林抚育:森林抚育又称林分抚育,是指从造林起到成熟龄以前的森林培育过程中,为保证幼林成活,促进林木生长,改善林木组成和品质及提高森林生产率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包括除草、松土、间作、施肥、灌溉、排水、去藤、修枝、抚育采伐、栽植下木等工作。
楚雄市国有林场
2022年11月8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