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20-/2021-1123004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11-23
发布机构: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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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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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组织指导实施;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公益林和商品林的抚育培育,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拟定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和林业有害生物的检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负责全市林业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

4.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农村能源建设、宜林地区以造林、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全民义务植树,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审定和种质资源管理;

5.参与拟定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协调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6.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职责,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楚雄市国有林场成立于2018年4月,是根据中央、省、州国有林场改革精神,撤销原旧关、白依河、新村3个林场新设立的楚雄市林草局管理的公益二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楚雄市国有林场的职能是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楚雄市国有林场单位性质属事业单位。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坚决贯彻执行楚雄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部署,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实施,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强,生态修复水平显著提升,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林业草原灾害防控成效明显,改革全面深化,产业建设不断提升,生态扶贫统筹推进,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楚雄市林业用地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等指标均居全州之首,全市林业草原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实施森林管护514.32万亩,完成森林抚育项目2.3万亩,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项目0.4万亩,人工造林0.3万亩,低效林改造1万亩,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1.5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0.2万亩,退化防护林修复0.5万亩,完成义务植树基地建设92 亩,推行“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完成义务植树172.7万株。

楚雄市国有林场森林管护区管护面积42.689万亩,其中经营管理国有林12.041万亩,森林平均覆盖率93.11%,并通过委托代管方式管护非国有林30.836万亩,森林管护任务已明确到各管护实施单位和管护点,管护责任全面落实到管护人员,责任落实率达100%。实施完成2019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2.3万亩,完成2020年度森林抚育项目3.3万亩规划作业设计;完成2019年退化防护林修复项目4753亩,退化草原修复项目15000亩;完成2019年公益林建设301亩;完成国家储备林珍稀林木培育建设项目2000亩;完成2019-2020年征占用林地异地恢复植被造林(黑地冲)湿加松330亩,叫阴山高山栲种植50亩。持续强化对5个苗圃基地共168亩绿化苗圃的经营管理和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新建大棚3833m2,新购培育滇青冈、元江栲、清香木等43.2万株,苗圃总存苗量56.4万株,出售苗木收入70.79万元;完成紫溪山国家华山松林木良种基地765亩抚育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开展人工控制授粉实验,悬挂标识牌,实时定期观察监测。采收华山松良种种子2000kg,开展二代林建设300亩基地选址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108人,主要是国有林场三个企业管护站职工定额补助人员(每人每月补助500元)。

离退休人员8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5人。年内减少1人,减少的原因是死亡1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607.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07.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3,212.87万元对比,增加4,394.6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拨款比上年度增加。

2020度收入占比情况表

编制单位: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单位:万元

收入名称

金额

所占总收入比重

一、本年收入

7,607.48

10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607.48

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0%

事业收入

0

0%

经营收入

0

0%

其他收入

0

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60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1.25万元,占总支出的31.3%;项目支出5,226.23万元,占总支出的6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298.27万元对比,增加4,309.2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比上年度增加。

2020度支出占比情况表

编制单位: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单位:万元

支出名称

金额

所占总支出比重

一、本年支出

7,607.48

100%

其中:基本支出

2,381.25

31.3%

项目支出

5,226.23

68.7%

上缴上级支出

0

0%

经营支出

0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81.25万元。与上年2411.89万元对比,减少30.64万元,下降1.27%,主要是因为公用经费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28.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

2020度基本支出情况分布表

编制单位: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单位:万元

支出名称

金额

所占总支出比重

一、基本支出

2,381.25

100%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48.34

14.6%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56.25

6.6%

行政运行

1728.24

72.6%

住房公积金

148.42

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26.23万元。与上年886.38万元相比,增加4,339.85万元,增长比例为489.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比上年度增加。

2020度项目支出情况分布表

编制单位: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单位:万元

支出名称

金额

所占总支出比重

一、项目支出

5,226.23

100%

其中:节能环保支出

563.94

10.79%

农林水支出

4,323.68

82.7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38.61

6.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07.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212.87万元对比,增加4394.6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拨款比上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15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配套缴费;

3.节能环保(类)支出56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主要用于林业改革发展,森工企业人员工资。

4.农林水(类)支出6,051.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6%。主要用于人员公用经费以及各级林产业项目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4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配套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3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扑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52万元,完成预算的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的6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5.38万元,增长107.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52万元,比2019年的3.12万元增加5.4万元,增长1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8万元,比2019年的1.9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1.0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0.4万元,比2019年的5.02万元增加5.38万元,增长107.17%,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公务用车编制数增加,经费支出也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2万元,占82%;公务接待费支出1.88万元,占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5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8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局接待上级检查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49万元,其中: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运行经费52.97万元、下属事业单位楚雄市国有林场公用经费11.52万元。与上年128.86万元对比减少64.37万元,下降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706.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29.15万元,固定资产572.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土地及相关办公应用软件)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5.83万元,流动资产减少7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74项,账面原值259.3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无偿划拨资产138.8万元(因哀牢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构改革,将涉及在我局资产系统卡片中原西舍路哀牢山自然保护局固定资产划拨到现成立的哀牢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楚雄市管理分局);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5万元(调剂划拨到机关服务管理中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06.31

1129.15

572.16

250.51

101.75

219.9

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86万元(主要是用于购置防火专用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了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逐项梳理、全面排查,切实做到数据真实可信,材料全面准确,评价客观公正。下步,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说明单位从同级财政以外的同级政府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包括政府财政和政府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款,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情况。

2.“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金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对比变动的原因说明,以及相关的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等情况。市林草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10.4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8.52万元;接待费1.88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5.38万元,增长的原因是2020年公务用车辆增加。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市林草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数1.88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公务接待批次20次,人数200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占用林地报批费用

占用林地报批费用是指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因企业及业主征占用林地,需要林业部门核实规划,以及组织向上级(含国家级、省州级)组递交申报材料,包括车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等。

2. 森林抚育

森林抚育又称林分抚育,是指从造林起到成熟龄以前的森林培育过程中,为保证幼林成活,促进林木生长,改善林木组成和品质及提高森林生产率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包括除草、松土、间作、施肥、灌溉、排水、去藤、修枝、抚育采伐、栽植下木等工作。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1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