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林业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楚雄市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原则,部门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部门预算。楚雄市林业局预算包括一般预算、基金预算的全部收支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能: 楚雄市林业局是指导我市林业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指导退耕还林建设和发展;指导林业产业建设与规划;编制我市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我市林业种苗、农村能源推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及林业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我市林业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参与研究拟定林业的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协调林产品加工和流通;负责我市森林防火的预测预报及扑救工作,负责我市森林生态安全管理,指导负责全县的自然保护区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市森林公安和队伍建设。市林业局单位性质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楚雄市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财政预算单位1个。楚雄市林业部门核定机构编制1个,实有1个。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科技与产业科、资源林政科、森林防火科、林业改革与政策法规科、楚雄市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局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10个职能处室。事业编制股所级单位楚雄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农村能源管理站、市造林绿化工作站、市林木种苗工作站、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属大田丫中队、达苴中队、大风丫口中队、小水井中队)、紫金山瞭望台、楚雄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楚雄市西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等8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辖国有林场1个(楚雄市紫金山林场;3家国有森工企业(楚雄市新村林场、楚雄市白依河林场、楚雄市林业局旧关林场)。
(二)人员情况:截至2016年底,核定人员编制104人,实有113人,比去年111人增加2人(调出1人,调入6人,退休人员增加3人);退休人数50人,共有163人。核定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885.3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拨款收入总计1736万元,增加149.3万元,增加 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资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5.3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885.3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7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5.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2016年基本支出1736万元,增加149.3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599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日常支出1885.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046.03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8.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7.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7.8万元,2016年预算7.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2.2017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4.4万元,2016年预算 4.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2017年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4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4.4万元,与上年持平。
3.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3.4万元,2016年预算3.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4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3.4万元,与上年持平。
(1)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 0万元,2016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 0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0 万元,与上年持平。
(2)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3.4万元,2016年预算3.4万元。其中: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4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3.4万元,与上年持平。
4、政府采购。2017年市林业局未列入采购预算。
五、名词解释
1、林地报批费用
林地报批费用是指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因企业及业主征战用林地,需要林业部门核实规划,以及组织向上级(含国家级、省州级)组递交申报材料,包括车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等。
2、节能环保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主要是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支出。
3、“创森”支出
创森支出只要包括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过程中产生的支出,包括上级领导及专家接待费、差旅费、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宣传费、办公费等。
楚雄市林业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