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20-/2022-1110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1-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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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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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林草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共楚雄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关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林草局结合自身实际,全力推动学习教育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着力起好步、开好局,为我局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打下基础。现将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1、局领导于3月初及时在干部职工会上就会议精神进行了全面的传达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的重大意义、提出的总体要求、指明的政治方向、明确的战略定位、确立的工作布局、提出的重点任务、阐明的重大关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结合林草局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进全市林草系统依法治林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思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树牢法治思维,带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全方位监督,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动全面依法治林各项任务在楚雄市落地见效。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二是认真思考谋划,积极稳妥的推进林业和草原系统执法改革,为全市的林草资源安全保驾护航;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落实情况

1、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我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领会《实施办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及其下属部门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林草法治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2、切实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科室部门的作用,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领导干部没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3、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办法》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工作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4、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局党委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三)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

市林草局聘请云南瑞志律师事务所1名法律顾问,服务费用30000元/年,服务期限2020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14日止。为我局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代为处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全年法律顾问履行职责23件/次,代理应诉出庭2次,服务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策划、法律文件、协商谈判、法务管理、合同审查等项目。为单位清除行使权利的障碍,在工作前期审核中能起预防作用。

(四)强化法治保障依法推进我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开展情况

1、切实做好来访信件的办理和来访工群众的接待工作,及时处理了林业行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遏制系统内部以权谋私等现象的发生,通过加大林草稽查工作力度来预防。在抓林业执法的同时,重点抓好执法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和违纪现象,对执法岗位实行凭证上岗,并实行定期轮换制,对举报的违法乱纪行为一查到底,不姑息迁就,以此来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

2、楚雄市已成功取得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但文明城市的创建标准是持久战,需以时刻用文明城市创建标准来加强提升和巩固。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标志,遵守交通法规,也是广大市民幸福生活的安全保证。我局每天派出6-8名志愿者加大中大街十字路口、和瑞祥农贸市场路口等人流量较大的路口交通安全管理力度,持续开展“斑马线上的文明”“礼让斑马线”及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服务活动,着力为广大市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为加强楚雄市文明城市工作长期持续做好落实。

3、开展了保护生态多样性、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同时向市民宣传楚雄市下一步生态建设任务。一是加大楚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二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风险的预警和防控,三是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并向市民发放生态安全宣传手册200余份,林业法律法规咨询20次。

二、市林草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缺乏应具的法律权威。突出表现在:自从林权到户后,部分林农对政策了解不透,错误地认为山是自家的树是自己的,想什么时间砍就砍,想什么时候用就用,未经审批,乱砍滥伐薪材及建筑用材;非法占用林地,存在“不批就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等违法行为;犯罪分子存在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的侥幸心理,在非法利益的驱动下,不惜冒险,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从事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时有发生。

2、生态保护与林业、社会事业发展矛盾突出。楚雄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全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形势呈现“总体改善、局部遏制、形势严峻、任重道远”的特点,生态保护与林业、社会事业发展矛盾日益加剧。

3、林业行政执法能力薄弱。主要表现在:林业行政和刑事案件具有涉及面广,隐蔽性、突发性、群众性强、工作量大,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着执法力量与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部分执法人员凭老经验、老办法办理行政案件,办案人员承办案件不够认真细致,导致行政执法案卷程序时间节点混乱,搜集资料不规范、不全面、不完整。难以适应新时期对林草执法工作的需求。

三、下步工作

1、进一步强化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与教育、新闻、学校等单位的配合,结合植树节等节点,推动新修订森林法等法律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提高全社会参与保护森林、造林绿化的意识。

2、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一是进一步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强化“四个责任人”落实,健全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二是全面强化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行业乱点乱象专项整治方案》的职责分工,围绕省、州林草主管部门“绿剑”、“绿盾”等专项行动 ,依法对盗伐滥伐林木 、非法占用林地 、无证运输木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排查清理出的违法案件进行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研究制定《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八五”普法和“六五”依法治林规划》。

4、以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契机,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质量。计划于举办一至二期全市林草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聘请州、市有关法律和行政执法案卷专家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提高市林草系统执法队伍执法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