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20-/2020-1106006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4-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舆情回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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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舆情回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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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舆情回应制度  

为建立健全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加强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确保林草系统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和市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主体。 日常工作由分管舆情工作的分管领导主持,办公室具体负责网络政务舆情分析、研判、处置和回应的监督、检查、指导等日常管理工作。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网络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回应。重大舆情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二、监测研判。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国家、省、州、市主要报刊及主流网络媒体,楚雄市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的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特别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政务舆情信息的监测,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林草工作的疑虑,形成全覆盖的舆情监测体系,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局相关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要每天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浏览时间节点,对收集范围内的网站及论坛涉及市林草局的政务舆情信息进行巡查。办公室要按照涉检网络舆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政务网络舆情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警机制,做到及早发现舆情危机苗头,及早对可能产生的现实危机走向、规模进行判断,及早通知各有关科室和做好应对准备。

三、应对处置。对涉及相关科室的一般性网络政务舆情,要通过建立本单位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形式,于2小时内将相关舆情及处置建议,报送本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局分管负责同志,同时抄送局办公室。舆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要持续关注舆情处置后的发展态势,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有效降低负面信息的不良影响。积极探索推进政务微博、微信、手机报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

四、业务培训。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风险评估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在全局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责任追究。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不及时、不负责和处置不力造成重大问题或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科室及责任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