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市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查审核,楚雄市八角镇洒洲村经济联合社等3家经营主体符合登记条件,现予公告。公告日期: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3日,公告期满后将依法进行颁证。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878-6086669。
序号 | 申请人 | 设施名称 | 设施面积 | 设施位置 | 持证人权利份额 | 备注 |
1 | 楚雄市八角镇洒洲村经济联合社 | 土鸡养殖及附属设施 | 328.97平方米 | 楚雄市八角镇洒洲村民委员会龙潭小组大平掌 | 100% | |
2 | 楚雄市小友农业发展经营部 | 种植配套设施 | 590平方米 | 楚雄市大过口乡依齐么村委会木克山小组 | 100% | |
3 | 楚雄市吕合镇吕仙养殖场 | 种鹅养殖及附属设施 | 3164.40平方米 | 楚雄市吕合镇白土村赵家五组龙潭坝 | 100% |
特此公告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