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9-/2025-0430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5-04-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开展楚雄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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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楚雄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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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未按期完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市级自查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一些项目国家专项资金已经拨付到位,仍然推进严重滞后,楚雄市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未按期完工。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2025年6月底前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各项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三、整改实施主体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吕合镇、东瓜街道、紫溪镇、苍岭镇。

四、整改措施

(一)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增加施工和技术力量,完成每月工程项目进度计划任务。

(二)压实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及时解决项目实施存在的困难问题,列出每月的项目实施清单,按清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2025年 6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工程任务并投入使用。

(三)加大项目资金拨付力度。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确保项目资金按要求拨付到位。

五、整改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6日共7天)向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878-6169301。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