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未按期完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市级自查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一些项目国家专项资金已经拨付到位,仍然推进严重滞后,楚雄市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未按期完工。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2025年6月底前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各项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三、整改实施主体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吕合镇、东瓜街道、紫溪镇、苍岭镇。
四、整改措施
(一)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增加施工和技术力量,完成每月工程项目进度计划任务。
(二)压实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及时解决项目实施存在的困难问题,列出每月的项目实施清单,按清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2025年 6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工程任务并投入使用。
(三)加大项目资金拨付力度。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确保项目资金按要求拨付到位。
五、整改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6日共7天)向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878-6169301。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