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9-/2022-1229004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06-16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楚雄市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号: 楚市农通〔2022〕18号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楚雄市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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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农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根据《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楚雄州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楚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楚雄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启动仪式、安全宣传咨询日、知识竞赛、应急演练、文化展示、安全体验、案例警示等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压实农业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农业从业者安全素质技能,促进全州农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和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农业农村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2年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局范围内统一开展,“安全生产云南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结束。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局机关有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和典型事故案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生产发展的工作实效。要把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延伸至农业各领域和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和企业主体,不断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二)大力宣贯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要领导要带头讲安全,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农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过“一把手”带头讲、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一线工作人员互动讲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中咨询”“农机安全知识竞赛”等学习活动,进一步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增强落实十五条硬措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长江禁渔、农机跨区作业等农业生产特点,以及农药、农村沼气、畜禽及其屠宰行业情况,认真开展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和“农机送检下乡”“百万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培训”等专项行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落地。

(三)压紧压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农业行业实际安排部署工作。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列入单位领导年终述职内容。

(四)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启动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局机关有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6月初,通过会议动员、公开安全承诺、发出安全倡议、悬挂横幅标语、开展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重大活动要积极进行宣传报道,新闻素材要及时归档报告局各有关科室和局安委办,并及时宣传。

(五)突出责任落实,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围绕“安全生产”活动主题,通过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片,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应急救援演练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及农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督促各类农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管理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自觉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真正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广泛开展和大力宣传“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重点领域要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放大警示效应,推动责任落实。

(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今年6月至12月,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畅通公众监督渠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农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存在的难点问题,对标“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加大攻坚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深度报道长江禁渔和农机打非治违等工作成效。结合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明察暗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和农业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强化舆论监督和法律震慑作用。

(七)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好农业安全生产宣传职责,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乡村生活特点,切实做好农业安全宣传工作,要突出农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水、电、气、热、路和轨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灵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6月16日前后,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农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乡镇广场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和农业从业人员集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普及农业各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积极利用现有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九)深化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按照《楚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指导意见》(楚市安字〔2021〕6号)要求,推动农业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以“两台账、一图、一栏、一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安全风险告知栏和岗位告知卡)为重点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

(十)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活动安排:

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主动,立足落实安全责任,规范规章制度,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重点开展好下列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安全知识进机关、进单位活动。一是通过邀请法律、反恐、消防等专家举办专题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形式,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强化干部职工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升安全素质。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2.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4月15日印发的《楚雄市农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专项行动,对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摸清底数,摸清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全面整改,有效防范风险排除隐患。

3.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州安全生产法网上知识竞赛。

4.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根据生产实际,组织、筹备农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和观摩,验证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理能力,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举措,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下积极谋划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加强督导检查,促进活动落地见效。局农田建设管理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与渔业渔政管理科要加强对相关领域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科学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局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科要积极与消防主管部门对接,配合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有关领域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全方位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拓展社会宣传教育渠道,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努力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结合,与落实2022年度农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清单相结合,与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相结合,与解决当前农业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农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加强调度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及时统计活动情况向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完善工作台账,并与于6月24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报送活动总结和《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局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主管科室和单位每周结束后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汇总报送一周来各领域活动情况,重大活动请及时报送图片、视频、文字资料,局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科择优向州局和市安委办推送。联系人:季鹏;电话:0878—6169313。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