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市财农〔2017〕97号)文件精神,现将州级扶持2017年以来市级实施的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项目下达给你们,用于贫困劳动力产业培训和兑现产业扶贫支出扶持。项目资金共计补助36.05万元,资金下达文件为《楚雄市财政局 楚雄市扶贫办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八批州级财政专项扶贫(产业扶持)资金的通知》(楚市财农〔2020〕213号),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业扶贫培训、指导员制度公示牌及资料制作7.05万元,由市农业农村局纳入2020年产业扶贫资金中列支,产业扶贫办持续抓好产业扶贫指导员与贫困户“一对一”培训活动,完成今年省州下达的培训任务。
二、产业扶贫项目资金29万元,按州产业扶贫办资金分配下拨各相关乡镇,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新村镇6万元、西舍路镇8万元、鹿城镇2万元、紫溪镇1万元、树苴乡12万元。各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验收、资金兑付、绩效评价等工作,按照扶贫项目管理规定完善项目资料。
三、严格按照《楚雄州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楚财农〔2018〕37号)及《楚雄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楚市财农〔2020〕50号)要求,产业扶贫项目要纳入扶贫项目库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各项目实施单位于2020年11月10前完成项目验收及资金兑付,并将项目验收资料报市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1.楚雄市2020年州级产业扶贫扶持项目明细表
2.楚雄市2020年州级产业扶贫扶持项目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