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4601000
楚雄市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完成辖区内主要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害监测预报;
2.做好辖区内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技术、引进、示范、推广;
3.完成辖区内农作物产地检疫、调运检疫;
4.检疫性病、虫、草防控技术指导、推广;
5.对携带检疫对象的植物及其产品实施统一消毒或改变用途的加工处理;
6.新农药及药械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7.宣传贯彻国家、省、州农业、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
8.抓好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
9.抓好乡镇农产品质量检测人员技术培训、技术指导;
10.负责做好辖区内检测数据的收集、上报、归档工作;
11.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预测预报,做好病虫预警监测
(1)预警监测。根据全市大、小春农作物种植布局,在全市15个乡镇布置大、小春病虫害监测点23个,其中:小春监测点15个(宏观监测9个、系统监测6个);大春监测点8个(宏观监测点4个、水稻螟虫、粘虫监测点3个、玉米草地贪夜蛾监测点1个)。
(2)信息发布。根据全市病虫害的发生特点、发生情况,结合病虫发生流行及天气分析,及时发布《病虫情报》12期、手机短信13条,指导广大农户进行综合防治。
2.推进统防统治示范,促进作物增产增收
(1)小麦统防统治示范2万亩。根据州农业农村局转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小麦“一喷三防”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由于2023年小麦已收获,该项目用于我市2024年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项目实施面积2万亩。
(2)实施水稻病虫害无人机统防统治示范1.01万亩。结合我市实施的《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一批)楚雄市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根据病虫发生实际,统防统治水稻稻瘟、稻曲、纹枯病和稻飞虱1次,防控示范面积1.01万亩,范围涉及吕合、东华、子午、苍岭、东瓜和紫溪镇的水稻田。示范区水稻稻瘟病的平均防治效果达90.6%,稻飞虱的平均防治效果达94.8%。
3.抓好样板引路,推行植保绿色防控
实施性诱剂诱捕示范600亩。通过招标采购三化螟性诱剂诱芯及诱捕器600套,在子午镇法邑村水稻田开展绿色防控示范600亩。
4.加强病虫害及科学用药培训
全年共开展培训11期1638人次,通过培训,广大种植户对农作物病虫害认知水平逐步提高,掌握了一定的科学用药知识。
5.强化植物检疫,抓好疫情监管
(1)开展植物检疫宣传。全年共派出车辆43台次,检疫员93人次,在桃园湖广场、苍岭等乡镇集市宣传农业植物检疫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2800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924人次。
(2)做好植物检疫工作。
调运检疫,全年检疫调出植物及其植物产品91批次,经检疫,未发现检疫对象,办理调运检疫证91份。
产地检疫:完成4家种子生产企业57个小春品种3次田间产地检疫,核发种子产地检疫证明编号57个;完成24家种子生产企业83个大春品种3次田间产地检疫,核发种子产地检疫证明编号122个。 (3)红火蚁疫情监测防控
加强调查监测。对全市范围内的农田农地、城区绿化带、居民小区实地调查20次,发布疫情简报10期。
加大宣传培训。积极开展红火蚁综合防控技术培训,发动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使防控工作不留防治死角。全年开展培训9场670人次,指导防控20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植保组、检疫组、检测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植保植检站。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3037114.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7114.1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50292.48元,下降21.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50292.48元,下降21.8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补助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3037114.11元。其中:基本支出2990077.61元,占总支出的98.45%;项目支出47036.50元,占总支出的1.5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50292.48元,下降21.8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2491.02元,增长2.13%;项目支出减少912783.50元,下降9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相应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项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补助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90077.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54759.93元,占基本支出的98.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317.68元,占基本支出的1.18%。(人均支出1858.8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036.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2023年各乡镇病虫害监测培训17000元;二是农产品质量监测运行工作的办公费、差旅费30036.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7077.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1%。与上年相比减少880328.98元,下降22.65%,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补助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263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80512.20元,就业支出12125.3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924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9939.9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1929.64元,其他医疗支出737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160084.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3%,其中:(1)事业运行支出2143084.47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防灾减灾支出17000元,主要用于各乡镇病虫害监测培训;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51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4510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指导农业生产发展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因我单位是事业单位,财政未单独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支出相关费用预算在人员公用经费中的其他交通费用。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为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本部门资产总额1541130.54元,其中,流动资产9.42元,固定资产263526.6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77594.44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501.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599.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26.4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26.4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植保植检站
2024年10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4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