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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经济政策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畜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扛牢扛实政治责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按照“稳面积、攻单产、增总量、保安全”要求,把粮食供给作为首要任务,强化科技和装备支撑,健全落实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一是抓实粮食种植面积。严格按照“一张图、一份表”要求,切实将粮食种植面积落实到具体乡镇、具体村、具体主体和具体田块,兑付落实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惠农政策,调动农民多种粮积极性。二是深挖粮食潜力。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开展好良种、良技、良法联合攻关,加大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创建、优质粮食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全程机械化等增粮新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推广烟后套玉米、套马铃薯等间套种栽培模式,开展粮食代耕、代管试点,统筹组织好农业技术力量下沉一线搞好技术指导服务,着力提升粮食单产和品质,实施州市乡村“四级”良种良法组装配套的稳粮增粮示范样板207片、2万亩,促进“藏粮于技”落地见效。三是扩大油料生产。采取多“油”并举、多措并施,扩大大豆油菜种植,抓实1.7万亩油菜示范样板落实及吕合、紫溪、东瓜、东华、子午、鹿城、苍岭7个乡镇油菜观光核心示范带打造,确保扩种大豆和油料见成效。四是抓实防灾减灾。制定有效应对气候异常、极端天气的防范措施,加强病虫害预警,大力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千方百计减少粮食损失。五是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长牙齿”耕地保护硬措施,加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管控,抓好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保护好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真正做到“藏粮于地”。
2.紧盯市民生活之需,切实抓好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按照“稳生猪、扩肉牛、多种菜”思路,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抓好肉类、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活物资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需求。一是稳住生猪产能。抢抓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常态化推进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积极宣传引导养殖户加大疫病防控力度,提高广大生猪养殖场户抗风险能力,加大生猪人工授精辅助技术推广、肉牛冻精品种改良力度,完成猪品种改良7.5万胎以上,力争生猪出栏54.2万头。二是加快肉牛肉羊产业发展。按照“政府+保险公司+银行+龙头企业+农户”的发展思路,以“五带动、六+”扩群增量联农带农模式,发展壮大肉牛养殖规模,推进以树苴乡为重点发展肉牛养殖、大地基乡为重点发展黑山羊养殖,实施牛羊屠宰厂项目等建设,全力推动肉牛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完成肉牛品种改良2万胎以上,力争肉牛存栏12万头、出栏6万头以上,肉牛产业综合产值12亿元以上,肉羊出栏18.75万只。三是多种蔬菜。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运作、品牌化销售”思路,积极争取供粤港澳大湾区特色农产品保供基地及冷链集配中心建设等项目,因地制宜扶持引导经营主体建设种植基地、扩大种植规模、做好冷链物流、产地包装分拣,保障市场蔬菜供应,力争种植蔬菜16万亩,实现产量27万吨。
3.加快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致富。坚持现代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品牌化、数字化”的发展方向,按照“稳粮油、扩果蔬、提畜牧、创特色”的产业发展思路,突出抓好中药材、核桃、魔芋、果蔬四大重点主导产业,扩大畜牧、人工食用菌、淡水渔业、中药材、花卉等特色产业,助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致富。一是加强基地建设。坚持“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一户一业”发展创建模式,突出抓好产值上规模、有市场潜力的优势重点产业基地建设,做大做强雨生红球藻生产基地,力争完成魔芋种植6.56万亩、产量17.2万吨、产值7.6亿元,中药材种植4.2万亩、产值4.09万元,茶叶产量280吨、产值2100万元,鲜食水果种植面积达6万亩、产量5万吨、产值2.5亿元,种植以鲜切花为主的花卉1.6万亩、产量1.6万枝、产值2.2亿元,水产品总量6000吨、渔业经济总产值1.4亿元,二是强化种业安全。以建设种业大县为目标,依托州农科院技术优势和云南种业集团、楚雄富彝种业公司等种子企业,推进木兰村高原粳稻研发中心、朵基高原粳稻育繁种基地、龙川江流域繁种基地等项目建设,建设楚雄国家西南高原粳稻现代产业园,力争建设以“粳稻”为主的种子繁育基地1万亩以上。依托楚雄市魔芋产业科技特派团力量,以楚花系列为基础,选育2个魔芋新品种、推广优质魔芋新品种1万亩、带动就业人员4000人、开发1个魔芋精深加工产品、培训种植人员500人次。推进云岭牛省级扩繁场建设,建设云岭牛繁育为主的畜禽种业基地。加快良种繁育和推广,确保主要农作物良种推广覆盖率达98%以上。三是培育经营主体。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发展思路,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行动,落实农业市场主体优惠政策,重点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经济实力强的龙头企业,着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重点扶持优势龙头企业发展深加工,带动全市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力争新增农业龙头企业12个(州级以上2个、县(市)级10个),组织申报评定15个示范社和15个示范家庭农场。四是强化品牌创建。按照“创造一个品牌,激活一个企业,带动一片产业”的思路,从做好“土特产”文章入手,以树一个品牌、共享一个IP的理念,持续开展省级“20佳创新企业”“10优农产品”和“三品一标”等“名企名品”创建,着力推进吕合粮油小镇、新村中药材小镇、大过口魔芋小镇、树苴肉牛小镇等“一乡一特”品牌建设,持续推进以礼舍江、马龙河为重点的低热河谷有机芒果示范带建设,推动产品落在品牌上、品牌落在企业上、企业落在基地上,促进农产品以品牌的魅力赢得市场,促进外向型、开放型农业发展和优势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力争新增“三品一标”认证5个。五是加大产业招商引资。依托投资1000万元的吕合镇农业强镇项目,积极争取供粤港澳大湾区特色农产品保供基地及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牛羊屠宰厂项目、粳稻产业园等一批千万元级的重大项目早日落地实施,助推果蔬、肉牛肉羊等产业基地培强做大。六是推动金融服务乡村建设。抓住被列为全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区域,加强与市属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与金融单位的对接联系,推动构建“政府+平台+银行+保险”四位一体协同机制,依托市乡村三级政务服务窗口设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站、点,打通金融单位服务农业经营主体的便捷通道,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有效途径,引导金融资源向“三农”领域倾斜。
4.推进绿美乡村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按照公共空间整治“123456”思路和美丽庭院“六美”创建要求,对标“十有十无”标准,以乡镇驻地周边、村(社区)驻地周边、公路主干道沿线和河流沿岸自然村为重点,倾力创建一批“村净、景美、人和、业兴”的生态宜居美丽示范村,推动全市农村整体面貌增“颜值”、提“气质”、升“品质”。完成7座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改建造,争创州级美丽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庄10个和生态宜居美丽示范乡村(自然村)40个,认定市级美丽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庄7个和生态宜居美丽示范乡村(自然村)110个,力争每个小组打造不低于30%农户数的美丽庭院。二是抓好绿美乡村建设。深入实施绿美乡村三年行动,着力推进总投资1000万元的东瓜镇永兴社区大屯村、紫溪镇紫溪社区李大村、大地基乡红卫桥村委会巴拉际小组3个州级乡村建设示范点建设,加快实施总投资2800万元的楚南路、元双路、320国道等重要公路沿线楚雄段绿化补绿工程,规划打造东大线(东华镇到大过口乡)、多西线(三街镇到西舍路镇)2条乡道区域区域的绿美乡村示范带,明确村庄定位,做好产业规划,形成“一村一特色、一村一模式,沿路有景观、路旁有绿植”,引领带动全市乡村建设,真正把绿美乡村变成“美丽经济”。争创省级绿美乡镇1个、绿美村庄2个,州级绿美村庄177个、市级绿美村庄545个。
5.抓实安全生产监管,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抓好农机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预防和减少一般农机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持续做好龙川江流域“十年禁渔”和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加强日常巡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数字化、智能化推进龙川江重点清查,加大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力度,扎实开展重点产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成果蔬农残820个定量检测、5000个快速检测任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抓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及联防联控、植物检疫、动物疫病防控、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全面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资市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资市场健康有序。
6.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活农业农村发展动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服务,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态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登记赋码。协调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统筹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加快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共享共治,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坚决把农村村民违法建房遏制在萌芽状态,切实减少农村村民违法建房行为的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市委农办秘书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3人(离休0人,退休7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0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7773550.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773550.3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2027241.77元,增长113.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027241.77元,增长113.7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一是因退休人员减少,职业年金收入减少;二是住房公积金收入减少。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一是农村社会事业项目资金增加;二是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资金增加;三是渔业发展项目资金增加;四是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7773550.39元。其中:基本支出9217126.8元,占总支出的9.43%;项目支出88556423.59元,占总支出的90.5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027241.77元,增长113.7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70,140.47元,下降11.27%;项目支出增加53197382.24元,增长150.4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退休人员减少,职业年金收入减少,住房公积金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农村社会事业项目资金增加;二是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资金增加;三是渔业发展项目资金增加;四是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1712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97212.58元,占基本支出的94.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9914.22元,占基本支出的5.64%。(人均支出14854.6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556423.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62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5675.91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运转的其他支出;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67207.94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3.病虫害控制支出49757.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及监管支出;4.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88062.91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5.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4950.00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6.农业生产发展支出9404548.78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支出;7.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3910.00元,主要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8.农村社会事业支出34882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9.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25025350.00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态奖补项目的支出;10.渔业发展支出640000.00元,主要用于渔业发展项目的支出;11.农田建设支出44474628.00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12.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5254133.05元,主要用于水稻、玉米、育肥猪、能繁母猪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773550.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比上年的45746308.62元增加52027241.77元,增长113.73%,1.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一是因退休人员减少,职业年金收入减少;二是住房公积金收入减少。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一是农村社会事业项目资金增加;二是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资金增加;三是渔业发展项目资金增加;四是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9036.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54646.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9462.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926.95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职工缴养老保险、退休职工公务费,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635302.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343595.49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291707.28元)。
3.农林水支出94601942.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6%,其中:(1)行政运行6045519.4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5675.91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运转的其他支出;(3)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67207.94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4)病虫害控制支出49757.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及监管支出;(5)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88062.91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6)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4950.00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7)农业生产发展支出9404548.78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支出;(8)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3910.00元,主要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9)农村社会事业支出34882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10)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25025350.00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态奖补项目的支出;(11)渔业发展支出640000.00元,主要用于渔业发展项目的支出;(12)农田建设支出44474628.00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1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5254133.05元,主要用于水稻、玉米、育肥猪、能繁母猪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472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800.00元,支出决算为98698.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9698.2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0.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9.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800.00元,支出决算为98698.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9698.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54622.88元减少55924.66元,下降36.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130559.88元减少50861.66元,下降38.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24063.00元减少5063.00元,下降21.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指导农业生产发展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产生的6批次88人次接待支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产生的3批次21人次接待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产生的3批次25人次接待支出;数字乡村相关工作产生的1批次13人次接待支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相关工作产生的1批次7人次接待支出;法治及农业综合执法督察相关工作产生的1批次8人次接待支出;农产品品牌打造和特色产业发展相关工作产生的1批次10人次接待支出;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助农增收相关工作产生的1批次11人次接待支出;乡村振兴和文旅产业发展相关工作产生的1批次10人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914.22元,与上年相比,比上年的607786.00元减少87871.78元,下降14.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缴单位部分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7229276.21元,其中,流动资产5794454.62元,固定资产1434821.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8867878.05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638601.84元,其中固定资产无增减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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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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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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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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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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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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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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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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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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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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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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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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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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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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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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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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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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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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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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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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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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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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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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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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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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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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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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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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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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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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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927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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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445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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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8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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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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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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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3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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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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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727.7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822.7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1.项目支出概况
2022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主要是发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应,调动和保护种粮农户积极性、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化肥减量种植实验,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开展病虫害防治,提高农机化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健全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农技推广人员。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的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中,属于应兑现给农户的民生资金,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已经做到及时、全额兑付;补助类项目则严格按照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验收归档。
3.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3)加强监督检查;
(4)加强档案痕迹管理;
(5)项目完工验收及绩效评价。
4.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的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中,职责履行良好,完成项目既定的绩效目标。其中:属于应兑现给农户的民生资金,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做到及时、全额兑付;补助类项目则严格按照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验收归档。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3.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4.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5.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6.农业生产发展: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7.农村社会事业: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8.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9.农田建设: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10.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260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