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2600701000
楚雄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完成辖区内主要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害监测预报;
2.做好辖区内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技术、引进、示范、推广;
3.完成辖区内农作物产地检疫、调运检疫;
4.检疫性病、虫、草防控技术指导、推广;
5.对携带检疫对象的植物及其产品实施统一消毒或改变用途的加工处理;
6.新农药及药械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7.宣传贯彻国家、省、州农业、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
8.抓好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
9.抓好乡镇农产品质量检测人员技术培训、技术指导;
10.负责做好辖区内检测数据的收集、上报、归档工作;
11.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预测预报,做好病虫预警监测
(1)预警监测。根据全市大、小春农作物种植布局,在全市15个乡镇布置大、小春病虫害监测点23个,其中:小春监测点15个(宏观监测9个、系统监测6个);大春监测点8个(宏观监测点4个、水稻螟虫、粘虫监测点3个、玉米草地贪夜蛾监测点1个)。
(2)信息发布。根据全市病虫害的发生特点、发生情况,结合病虫发生流行及天气分析,及时发布《病虫情报》12期、手机短信15条,指导广大农户进行综合防治。
2.推进统防统治示范,促进作物增产增收
(1)小麦统防统治示范2.6万亩。结合我市实施的《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楚雄市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采取物资补助方式,组织农户统一在防治适期防治小麦锈病、蚜虫示范各2.6万亩。
(2)水稻、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1.765万亩。结合我市实施的《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二批)楚雄市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完成水稻、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1.765万亩。一是无人机统防统治示范0.8万亩;二是采取物化补助方式,组织项目区农户防治示范0.965万亩。
3.抓好样板引路,推行植保绿色防控
在州植保站的指导支持下,实施性诱剂防治水稻三化螟示范1片、面积1000亩(吕合镇500亩,东华镇500亩)。
4.加强病虫害及科学用药培训
全年共开展培训30期2680人次,通过培训,广大种植户对农作物病虫害认知水平逐步提高,掌握了一定的科学用药知识。
5.强化植物检疫,抓好疫情监管
(1)开展植物检疫宣传。全年共派出车辆27台次,检疫员79人次,在桃园湖广场、苍岭等乡镇集市宣传农业植物检疫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620人次。
(2)做好植物检疫工作。
调运检疫,全年检疫调出植物及其植物产品67批次,经检疫,未发现检疫对象,办理调运检疫证67份。
产地检疫:完成2家种子生产企业12个小春品种3次田间产地检疫,核发种子产地检疫证明编号12个;完成16家种子生产企业122个大春品种3次田间产地检疫,核发种子产地检疫证明编号122个。
(3)红火蚁疫情监测防控
加强调查监测。对全市范围内的农田农地、城区绿化带、居民小区实地调查20次,发布疫情简报10期。
加大宣传培训。积极开展红火蚁综合防控技术培训,发动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使防控工作不留防治死角。全年开展培训9场670人次,指导防控20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份。
开展防治示范。目前我市红火蚁农田地发生面积3200亩,结合我市实施的《2022 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四批)楚雄市红火蚁防控项目》,在重点发生区域的东瓜、鹿城、东华3个乡镇开展防控示范1800亩,带动防控8750亩,防控效果效平均达8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植保组、检疫组、检测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植保植检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0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887406.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7406.5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比上年的4006980.93元减少119574.34元,下降2.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9574.34元,下降2.9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级项目资金补助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887406.59元。其中:基本支出2927586.59元,占总支出的75.31%;项目支出959820元,占总支出的24.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比上年的4006980.93元减少119574.34元,下降2.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8965.53元,增长3.87%;项目支出减少228539.87元,下降19.2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录3人,相应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项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补助收入减少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级项目资金补助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27586.59元。与上年2818621.06增加108965.53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97104.97元,占基本支出的98.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481.62元,占基本支出的1.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监测防控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98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比上年1188359.87元减少228539.87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补助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楚市财农〔2022〕98号,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共计520000元,全部用于采购小麦病虫害防治药剂;
2.楚市财农〔2022〕198号,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二批)共计34万元,其中:采购水稻病虫害防治药剂303000元,15个乡镇病虫害监测点监测费17000元,科技培训20000元;
3.楚市财农〔2022〕119号,市级专项资金18180元,其中:支付办公费、其他交通费18180元;
4.楚市财农〔2022〕284号,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四批)80000元,全部用于采购红火蚁防治药剂;
5.楚市财农〔2022〕236号,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640元,属2021年结转,用于购买红火蚁防治药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7406.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比上年的4006980.93元减少119574.34元,下降2.98%。减少的主要原因上级项目资金补助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96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90085.16元,及就业支出10875.6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职工缴养老保险、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239448.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0569.5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8878.56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150569.58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88878.56元)。
3.农林水支出3115741.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5%,其中:事业运行支出2155921.69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等机构正常运转支出,病虫害控制支出86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18180元、防灾减灾支出81640元。
4.住房保障支出131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2年我单位无 “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比上年减少15000元, 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150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下降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单独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支出的相关费用在人员公用经费的其他交通费中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病虫害预测预报、植物检疫、农产品检测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因财政未单独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支出的相关费用在人员公用经费的其他交通费中列支。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费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为0,与上年一致无变化;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3089427.84元,其中,流动资产67.70元,固定资产1347184.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42175.2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8.3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23.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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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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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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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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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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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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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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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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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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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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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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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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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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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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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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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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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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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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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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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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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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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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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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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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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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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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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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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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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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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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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942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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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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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1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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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6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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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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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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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217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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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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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293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3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楚雄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政府采购6次,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报审批采购计划资金532931元,实际支出采购资金532931元,主要采购水稻病虫害、红火蚁的防治药剂。资金来源是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根据上级下达资金的支持环节及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农作物病虫害发生情况,楚雄市植保植检站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项目实施结束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切实做到数据真实可信,材料全面准确,评价客观公正。下一步,楚雄市植保植检站将继续推进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1.项目支出概况
楚市财农〔2022〕98号下达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20000元,楚市财农〔2022〕198号下达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4000元,楚市财农〔2022〕284号下达中央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80000,楚市财农〔2022〕119号下达市级专项资金18180元,楚市财农〔2022〕284号结转2021年专项资金1640元,项目任务为:用于支持水稻重大病虫和草地贪夜蛾等病虫疫情防控;开展红火蚁综合防治示范;农产品例行监测检验。已到位资金合计959820元,项目已完工。以上资金在本单位决算报表中反映。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实施小麦锈病、蚜虫的防治示范,示范区小麦锈病的平均防治效果达87.5%,蚜虫的平均防治效果达92.4%,危害损失率控制在4.1%以下,辐射带动全市完成小麦病虫害防治13.607万亩次。实施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1.765万亩,完成数量指标的101.7%,示范区水稻稻瘟病的平均防治效果达87.4%,纹枯病的平均防治效果达83.6%,稻飞虱的平均防治效果达95.2%,危害损失率控制在4.1%以下,辐射带动全市完成水稻病虫害防治65.742万亩次。加强草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体系建设,提升预测预警水平。各乡镇监测人员严格按监测规范进行调查,按时报送相关植保报表,市站根据发生动态及时发布《病虫情报》11期,准确指导大面积防治。
3.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上级下达的资金支持环节进行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账表相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无虚假、挤占挪用等问题。
(2)强化日常监管。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资金支持环节,结合我市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实际,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报主管局审批后组织实施,不存在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截留、贪污、私分等问题。
4.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全年完成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46.73万亩次,完成绿色防控示范6.35万亩次。全年大小春农作物病虫草鼠害为中等发生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处置率在95%以上,损失率控制为4.1%,在5%以下的目标之内。植物疫情处置率100%,确保重大病虫不在我市大面积暴发成灾、重大植物疫情不扩散蔓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医疗补助经费。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事业运行:反映气象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楚雄市植保植检站
2023年10月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2600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