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9-/2023-0323005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3-23
发布机构: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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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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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 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依法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渔业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具体的职责是:

1.相关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培训;

2.农业投入品农药、化肥等农资的质量监管;

3.渔业安全生产和鱼用船舶监督检验及管理;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5.农业环境保护监测。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办公室、执法组、环建组。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农药监管

加强农资市场巡查监管,借助农药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各种农业违法行为,确保农资市场健康有序。

(1)组织全市181户农药经营户开展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100%签订《楚雄市农资经营城信守法承诺书》。

(2)推行农药经营网络化台账管理,在农药经营日常监管中,实现楚雄市持证经营农药经营单位181户100%建立电子台账并接入监管平台,经营台账100%规范有效使用,经营农药产品100%录入台账系统的三个100%要求目标,为建立农药质量可追溯制度奠定基础。

(3)大春生产之季开展春季农资打假监管;中耕管理之季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小春生产之季开展秋季农资打假监管;开展一期放心农资下乡宣传进村活动。

2.渔政监管工作

加强严禁违规渔具销售、使用和违规捕捞的宣传,继续抓好长江流域禁渔期执法和违规渔具清理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确实保护地方渔业种质资源。

(1)利用长江十年禁捕大讲堂线上轮训平台,强化培训学习;

(2)加强联合执法,联合公安、水务等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

(3)查办一批渔政大案要案,计划办理农业综合执法案件8-10件;

(4)做好渔政日常巡查监管。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宣传和开发力度,争取有更多的农产品或基地通过标志认定或认证,营造食品安全的强大氛围,进一步巩固提升楚雄市食品安全水平。2023年计划完成“三品一标”认证产品5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7万元,政府性基金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67万元,与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1.88万元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156.21万元,下降81.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楚雄市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工作方案,2022年6月1日起,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变更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楚雄市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人员分流方案的通知要求,原单位人员已全部分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实有在职人数为0人,退休人员5人,2023年单位无在职人员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67万元,与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1.88万元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6.21万元,下降81.41%,减少主要原因是:根据楚雄市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工作方案,2022年6月1日起,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变更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楚雄市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人员分流方案的通知要求,原单位人员已全部分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实有在职人数为0人,退休人员5人,2023年单位无在职人员经费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7万元,与上年184.88万元对比,减少172.21万元,下降93.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楚雄市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工作方案,2022年6月1日起,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变更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楚雄市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人员分流方案的通知要求,原单位人员已全部分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实有在职人数为0人,退休人员5人,2023年单位无在职人员经费预算;项目支出23万元,与上年7万元对比,增加16万元,增长228.5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后,为了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预算了楚雄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正常开展工作所需要的工作经费23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渔政监管、龙川江禁捕工作经费3万元,单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20万元。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11.2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支出;

2120815农村社会事业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渔政监管、龙川江禁捕工作经费3万元,单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20万元。

与上年191.88万元相比减少支出156.21万元,下降81.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楚雄市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工作方案,2022年6月1日起,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变更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楚雄市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人员分流方案的通知要求,原单位人员已全部分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实有在职人数为0人,退休人员5人,2023年单位无在职人员经费预算。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8万元,较上年0.8万元相比,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8万元,较上年0.8万元相比,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较上年0.8万元相比,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2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0.2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楚雄市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工作方案,2022年6月1日起,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变更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楚雄市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人员分流方案的通知要求,原单位人员已全部分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实有在职人数为0人,退休人员5人,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0.2万元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3.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7万元,固定资产1.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2600400111